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取号 AC60303002023042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3-01-1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scjgj.sh.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规章制发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无规章制定职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26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62件;更新“市局领导”简介信息6件;制发规划计划16件、总结年报6件,基本业务数据、投诉举报统计分析、食品安全状况报告、质量状况分析白皮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统计年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等统计数据21件;动态更新“一网通办”栏目行政许可事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和行政强制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处理决定41794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结果430111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781件和行政强制处理决定16件,发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131件;制发财政预算、决算信息6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件,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0元;公开政府采购项目139项,采购金额32428.35万元;制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件,发布预警信息0件,组织应急演练66次;发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5件,涉及商品144批次;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11件,涉及产品4446批次;发布计量抽检结果公告83件,涉及产品2361批次;发布本市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分析信息4件、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42件,在元宵、清明、中秋节日期间发布节令食品抽检信息,涉及食品13987批次。《条例》第二十条(十)(十一)(十四)项,本机关职能未涉及,无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3件,2021年度结转5件;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按照《条例》《规定》顺延2023年度继续办理3件。在办结的225件申请中,申请人为自然人的207件,商业企业的18件,科研机构0件,社会公益组织0件,法律服务机构0件,其他的0件;予以公开64件,占28.4%;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18件,占8% ;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82件,占36.4% ;不予处理4件,占1.8% ;其他处理57件,占25.3%。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2021年制发《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完善《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门户网站展示基础上,2022年,加快目录信息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开发应用,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对目录部分涉企公开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形成“市场主体身份码”(简称“企业码”)赋综合监管功能。赋能后的“企业码”即实现“扫码看”“掌上查”,公众能随时扫码查看企业基本信息,查看既往监督检查记录、行政处罚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内容泄密、泄露个人隐私。2022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70条(通过集约化平台),新增为民办实事项目、经营者集中公示专题专栏2个,办结“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195件,完成门户网站ipv6支持率达90%以上目标以及门户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回头看”工作;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微信1146条、微博3670条、抖音404条、快手404条、今日头条644条、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6次。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收到公众投诉举报工单3件,内容主要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答复,认为答复超期。经查询,依申请件均已在办理期限内答复,由于申请人未及时查收挂号信从而误以为未答复。收到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2件,内容主要为申请内容涉及工商登记资料的获取,申请人对于答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请依照相关工商登记资料查档规定办理”不满。5件复议,1件驳回请求,4件未审结;2件诉讼,1件结果维持,1件未审结。

开展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卷评查,督促和指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6

0

6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7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81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5

18

 0

 0

 0

 0

2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2

2

 0

 0

 0

 0

6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6

1

 0

 0

 0

0

1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3

2

 0

 0

 0

 0

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2

 0

 0

 0

 0

 0

3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1

 0

 0

 0

 0

5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2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7

10

 0

 0

 0

 0

57

(七)总计

207

18

 0

 0

0

 0

2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4

5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较好成效,但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与公众近距离互动较少,对公众意见建议研究不够,公众互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2023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海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丰富政民互动形式,通过活动中设置互动环节、填写问卷等形式以及活动后对公众意见建议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回应关切等方式不断提升政民互动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通过政策图解、专题文章、政民互动等方式发布反垄断政策宣传解读20件,系统解读反垄断知识体系;在“政务新媒体”上开设“上海反垄断”专栏,发布首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信息,举办“竞课堂”反垄断直播讲座精品课程8期;在“门户网站”上开设“经营者集中公示”专栏,发布“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信息47件、“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公示”信息16件。制发《上海市经营者集中申报指引》等竞争合规系列指引6部。制作上海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图解,全年在市级层面会审政策措施36件,区级层面会审政策措施140件。发布《如何开展保障复工复产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一图读懂来了→》《累计退还企业120亿元!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等5篇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制发价格行为指导性文件12件,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37批次,涉及案件107件。

制发《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关于组织开展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相关文件,修订发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通过图文形式进行解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归集、公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的行政处罚;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刷单炒信”案件两批次14件,在政务新媒体“案说”栏目定期发布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件5件。

2.优化线上线下市场监管政策咨询服务

根据本市部署要求,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实施“一网通办”帮办制度工作方案》,推进“一网通办”知识库建设,录入维护政策信息16469条,常见问答1002条,同步支撑线上线下帮办工作,推动线上线下帮办咨询答复内容信息同源。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显示帮办政策咨询标志牌,全年提供咨询服务20852次;畅通线上政策咨询渠道,门户网站“我要咨询”栏目全年答复咨询9272件。对于市场主体存在共性和普遍疑问的政策咨询,集中在门户网站“常见问题”栏目公开答复内容,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发布“常见问题”120条。

3.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集中公开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持续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集中发布规范性文件26件、地方标准75项,团体标注218项和企业标准5420项。

4.推进市场准入、证照变更便利化和应用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对门户网站“一网通办”栏目公开发布的办事指南、材料清单、文书表式进行全面更新,统一全市业务情形、设定依据、行使层级等政务公开内容。在门户网站“商事制度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法律法规内容,更新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以及市场监管登记注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复门户网站“网上咨询”,全年办理咨询件6850件;落实条例及细则相关的改革措施政策解读和操作释明工作。

5.推进市场治理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

完成数据资源目录的梳理和数据归集市大数据平台,共汇聚资源近50类,数据库表350余张,累计共享数据6.3亿条。利用大数据中心平台完成1567个政务服务事项编目,73个数据开放清单目录的编制工作。2022年,共受理开放工单14件,审核开放6件。

6.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精准推送

制发《2022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发布机制,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不合格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典型案例等各项内容,全年对外发布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2篇(涉及产品107批次)、产品监督抽查信息9篇(涉及产品4339批次)。拓展和优化“一网通办”服务场景应用,研究探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向企业精准推送。

7.推进消费维权信息公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结合市场监管系统“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开展投诉热点公示工作,通过电视、平面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年度投诉热点12件;通过电视、平面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发布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广告等典型案例10件,联合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3件;通过电视、平面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及时发布上海市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调查报告,晒出消费领域“好差评”;“3·15”期间,组织消保专场相关媒体报道,聆听公众需求,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全年抽检计划,开展商品质量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情况5件,同时,向社会公布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产品消费提示5件。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发出收费通知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

附件: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pdf 
相关稿件:
图文解读:《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