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索取号 | AC63000022016043 | 文 号 | |
---|---|---|---|
产生日期 | 2016-09-26 |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上述企业有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企业名单 |
|||
附件: 企业名单(嘉定市场监管局-公司制).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