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认定第18批上海市著名商标的公告
|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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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日期 | 2013-1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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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82号令),2013年12月3日,经上海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通过,认定下列商标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第18批上海市著名商标名单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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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第18批上海市著名商标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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