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索取号 AC6040201202013906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0-12-15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上海市经纪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10、《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上海市标准化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19、《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
    二、主要普法任务
    (一)切实做好市场监管系统普法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系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二)把普法工作纳入立法全过程
    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中加强法治宣传,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把每年新出台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为宣传重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活泼的方式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讲清讲透。
    (三)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建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由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 “以案说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
    (四)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全系统的宪法宣传,充分运用政务网站和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项目化组织开展依法治理活动;针对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普遍性问题,运用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等形式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
    (五)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深度运用,善于通过市场监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广泛传播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六)加强普法考核评估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三、重点普法对象
    1、市局、区局及各相关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执法人员、公职律师。
    2、广大市场主体等服务对象。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