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告知书
索取号 | AC6040201202354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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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3-08-31 | ||
福溪(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10115301595458C): 经查,你单位于2020年7月6日因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履行公示义务。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依据有关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