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索取号 AC60402012024516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4-09-20

上海宏乐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本局对你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总处〔2024〕322022000214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郭海峰、殷妍鸣    联系电话:64280999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615号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总处〔2024〕322022000214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总处【2024】322022000214).pdf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