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公告

索取号 AC60402012025128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5-02-18

 2024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公告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凡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注册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自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sh.gsxt.gov.cn)报送2024年度报告。

  对于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代表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2024年度代表机构申报年度报告须知.doc 
各区市场监管局年报点.doc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