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 索取号 | AC6040201202576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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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日期 | 2025-1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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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上海永友智行电动自行车有限责任公司: 因你公司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本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及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总处〔2025〕322023000340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薛刚、高李丰 联系电话:64280999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615号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总处〔2025〕322023000340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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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总处〔2025〕322023000340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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