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索取号 AC60402012026086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6-01-19

  茶家(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10月29日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总处〔2025〕322025000142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缴纳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沪市监总履催〔2026〕322025000142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郭海峰、王雍龙   联系电话:021-54663816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615号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沪市监总履催〔2026〕322025000142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沪市总履催〔2026〕322025000142号).pdf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