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公告
| 索取号 | AC6040201202617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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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日期 | 2026-0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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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公告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设立登记的代表机构应当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sh.gsxt.gov.cn)提交2025年年度报告。 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代表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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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各区市场监管局年报点.doc 2025年度代表机构申报年度报告须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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