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索取号 AC60402012026368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6-06-01

帝力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唐联娣向我局反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位于本市浦东新区金豫路100号3幢1312室的房产被登记为帝力公司的住所,提出撤销登记申请 。 经查,本局发现“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和“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事实,决定撤销2015年11月6日核准帝力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住所登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沪市监撤决字〔2025〕第00000000202512100001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周浙峰      联系电话:021-64220000转5335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319室

  附件:《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沪市监撤决字〔2025〕第00000000202512100001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pdf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