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索取号 AC60402012026555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6-08-25

栗初(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2026年1月4日,刘勇向本局反映被冒名登记为栗初(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并申请撤销登记。本局收到申请后,依法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本局发现“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和“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事实,决定撤销刘勇栗初(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执行董事备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沪市监撤决字〔2026〕第04000000202601040001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周浙峰      联系电话:021-64220000转5335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319室

  附件:《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沪市监撤决字〔2026〕第04000000202601040001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

附件:
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pdf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