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2021年工作情况和2022年重点任务安排

索取号 AC60902002022095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2-02-11

一、关于2021年工作情况

围绕国家重大任务、上海中心工作,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和最先进的技术,完善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现代化市场治理体系,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增添了新动力,为上海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新力量。

(一)聚焦大市场循环,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

一是持续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出台《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工业产品许可、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证照变更“一件事”上线7个“好办”事项和4个“快办”事项。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联动应用。平台内灵活就业人员申办个体户试点深入推进,企业名称申报承诺制、企业登记“跨省通办”在全市实施,注销时限压缩至当场办结,跨区迁移进一步优化。以临港新片区、浦东引领区、长三角一体化为战略牵引,探索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支持浦东创新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成功争取多个总局审批事项下放上海;出台《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实现长三角电子营业执照“一次验证、全网通用”和共享复用。全市新设市场主体52.7万户,比上年增长10.5%。日均新设企业1886户。截至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319.5万户,比上年增长9.1%。

二是着力强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三级把关机制,审查和清理文件1900多件。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对平台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对本市重点平台企业开展整改督查。扎实推进涉企收费治理。规范数字经济、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领域竞争行为,开展“铁拳”“网剑”“长江禁渔”、校外培训市场等专项行动。建立直播营销活动监测监管机制。实施36项网络专项监测。破解“商务楼宇宽带接入梗阻”,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

三是统筹提升放心满意消费环境。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7万家,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企业2.2万家、异地异店退换货总部型单位63家、放心消费电商平台62家。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266个,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0%,该机制在长三角推广。成功化解视频网站超前点播收费、名牌羽绒服质量等消费风险。12315热线接通率进一步提高。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咨询260多万件。“诚信计量示范社区”发展到50多个街镇。

(二)聚焦大质量发展,守底线拉高线实现双进步

一是市场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查验进口冷链食品26.96万车(箱)。严格新冠病毒疫苗全链条监管,保障了6.6亿剂疫苗安全上市。圆满完成第四届进博会服务保障任务。牵头实施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农产品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相关农产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闭环监管,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效明显,建立药、械、化高风险生产企业预警约谈和全覆盖检查机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三年行动,开展电梯、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普查治理等专项行动,监督抽查工业产品7300多批次,推动企业自查设备300多万台次。

二是质量技术水平持续提升。上海银行间清算所获第四届中国质量奖,7个组织和个人获提名奖。通过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为1万多家企业提供了公益服务。制定《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成立市人工智能地方标准化委员会,新培育“上海标准”11项。“上海品牌”认证获证产品和服务累计达154项。获批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科技创新基地2个,新建国家和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3个。

三是产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开发了28纳米光刻胶检测方法,制定“微纳米线间隔标准样板”校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长三角分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新获批一类国产创新药8个,新批准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比上年增加11.9%。制定实施关于推动上海市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聚焦大监管协同,市场治理效能取得新进展

一是基础性制度更加完善。编制《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释义》。出台网络营销算法应用、盲盒经营活动、广告代言、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引和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检查工作指南。发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2.0版。查办某品牌涉嫌虚假宣传案,处罚决定书被誉为教科书式法律文书,阅读量达4.2亿。

二是信用监管更加有效。出台“关于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5.8%,创历史新高。“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抽查全部根据信用等级设置比例,检查市场主体12.3万户次。跨部门抽查近700次,比上年增加1.7倍。重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多部门开展信用核查6400余次。

三是数字化成效更加凸显。完成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整合建设,开发7个数字化应用场景。食品追溯可查询数据达11大类44个品种共18亿多条。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上传数据14万多条。4.2万多台电梯接入远程监测。

二、关于2022年重点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努力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实现新突破,在维护市场秩序上推出新措施,在筑牢安全底线上体现新作为,在推动质量提升上取得新成绩,在强化法治建设和数字化转型上开创新局面。

(一)创新性发展壮大市场主体

一是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全面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32条”措施,用确定性的政策来对冲不确定性因素,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力提升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为稳增长稳就业提供坚实支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进一步压缩市场主体登记时限,不断提高企业名称一次核准率,进一步加强企业名称资源供给,创新企业住所登记模式,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深入实施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质增效扩能行动,加快市场准入准营。完善“一网通办”跨区迁移专窗机制,促进市场主体规范有序自由流动。制定实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扶持上海个体工商户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以“数字化”转型为支撑、以全流程电子化为目标,积极拓展市场准入准营全程网办服务场景,实现电子证照移动端“一照通用”,优化“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帮办机制,探索标准化资助“免申即享”,着力提供高质量便捷化政务服务。

二是落实浦东引领区建设战略。着力推动浦东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探索实施承诺制注销,并在条件具备时向全市推广,畅通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渠道。深化临港新片区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积极争取更多国家级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权和更多改革事项下放到浦东新区和上海市实施。

三是推动区域统一大市场发展。深化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将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向纵深推进。统一市场主体登记标准、办理流程和办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协作机制,完善平台合规经营管理制度,深化“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进一步优化区域市场竞争环境。加强食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联动,深化质量提升示范试点,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一体化,出台新一批重点领域计量技术规范,加快建设绿色认证先行区。大力支持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做好第五届进博会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放大溢出带动效应。

(二)系统性完善市场竞争生态

一是加快营造公平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市、区两级政府新出台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加大民生领域行政垄断行为查处力度。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继续加强教育、医疗、民生商品等领域价格监管,规范治理跨境贸易、中介服务等涉企收费,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深入实施反垄断、网络营销算法应用、盲盒经营活动、广告代言等一系列指导性规则,不断完善合规经营指引等行政指导机制。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市场治理。加强互联网市场监管,依法打击“二选一”、刷单炒信、直播带货行业侵权假冒、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创新线上监管理念方式,加快适应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需要。持续推进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强化网络直播营销监管,建设数字广告合规性应用平台。持续开展“铁拳”行动,力争查办一批质量高、影响大的案件。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持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继续深化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

三是创建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拓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和异地异店退换货的覆盖面。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动更多消费纠纷在源头化解。持续优化12315、12345热线承办工作机制。继续加强网络交易、直播带货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三)持续性防范市场安全风险

一是严守常态化疫情防线。完善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闭环管控体系,严格落实“三点一库”闭环管控。积极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本地化生产,增强批签发能力。加强新冠疫苗受托生产监管,健全疫苗电子追溯体系,加强药店“哨点”管理。继续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全力做好防疫用品质量监管工作。

二是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深化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网络餐饮服务治理,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实事工程。推进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质提升、产业升级、品牌培育行动。开展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和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创建工作。持续推进食品生产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应用。强化食品抽检承检机构评估考核。

三是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疫苗、生物制品、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高风险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制度。加强临床试验机构日常监管及注册核查。开展中药饮片、医疗美容设备、化妆品非法添加等专项检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推进基于问题导向的精准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大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等产品“排险除患”行动。制定加强产品质量安全评估预警工作的指导意见。

五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深入推进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压力管道普查治理。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水平。进一步推进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改革,优化社会检验检测供给。

(四)战略性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推动重大质量政策制度落地。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制定《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完善质量奖励制度,深入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大力拓展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面。推进落实数字广告、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推动签署部市合作协议,组织办好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创新大会。

二是突出重大产业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科创领域、3+6重点产业等,推动重大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与标准制定同步开展,培育一批国家、上海市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质检中心。加强上海市人工智能地方标准化委员会建设,积极推进国际人类表型组测量标准技术委员会落户上海。服务新基建发展,建立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管理“上海方案”。建立本市碳计量和标准体系,更好发挥重点能耗在线计量监测系统作用。

三是提高质量服务供给能级。推动设立标准创新贡献奖,加强“上海标准”培育。推进民营经济标准化工作。持续深化“上海品牌”认证服务,拓展认证领域,探索“上海赛事”“上海旅游”等品牌认证。完善“一带一路”质量认证合作机制,助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五)整体性提升市场治理效能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调整优化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推进职能整合和综合监管、综合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在广告、价格等领域进一步拓展免罚情形,制定实施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3.0版。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所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出台配套制度。做好《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二是持续完善信用监管。以信用修复、信用分类精准监管为重点,落实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10条措施。加强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共同解决市场主体多头申请信用修复的问题。深入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提高企业年报便利化水平。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运用信用管理手段支撑和助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面落实《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实施方案》。

三是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落实《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市场主体高频证照变更“一件事”,深化电子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联动应用。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追溯体系建设,拓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品种、追溯区域,加强追溯信息的数字化应用。深化“智慧电梯”建设,推进特种设备移动监管应用。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大数据分析应用。推进中广国际国家广告园区数字化转型和规范发展。


附件:
关于上海市市场监管2021年工作情况和2022年重点任务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