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年报不收费!

索取号 MB2F3067XN/2024-00234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4-12-20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年报不收费!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经营主体应当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向市场监管部门

  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并向社会公示。

  随着年报季来临,

  年报诈骗分子

  也悄悄开始活跃起来。

  在此,市场监管总局温馨提醒:

  年报不收费,

  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

  谨防“年报诈骗”。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01、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

  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02、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

  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03、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04、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05、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

  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信息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