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取号 | AC6040203-2025-001 | 文 号 | 沪市监法规202405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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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5-01-03 |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严格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有序有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市场监管系统法律规范体系逐步完善,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持续提升,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能力不断提高,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成果丰硕。 市市场监管局在上海市高频政务服务“智慧好办”应用展评中荣获全市第一,获评“申城金服——周到企服奖”,成为全市8家获奖单位之一;2项案例获评2024年上海市“一网通办”经典案例。《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在2024年提升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竞赛活动中荣获一等奖。《某医药公司等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案》入选上海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某化妆品公司组织传销案》《某智能系统公司利用互联网发布绝对化用语广告案》入选上海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提名案例”,市市场监管局是连续三年唯一有两个以上案件入选上海市行政执法“十大案例”和“提名案例”的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获得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优秀奖。组织系统广告执法人才库成员撰写的《试论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广告活动中的主体身份认定》入选全国市场监管优秀广告监管执法研究文章。《潘某某代言违法广告系列案》《清界光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入选全国市场监管优秀广告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直播套路花样多,“沪小狮”永远守护您》等3个案例(视频)获评长三角法治宣传“十佳案例”,《打造示范引领建设法宣新平台,激发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等2个案例获评“优秀案例”。 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荣获“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表现突出的单位。法规处干部在首届全市“法核能手”竞赛中获得“法核骨干”称号。 (一)构筑法律规范体系,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1.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修)订等工作。指导浦东新区出台全国首部公平竞争审查管理措施。组织推进《上海市公益广告管理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项目制(修)工作。组织推进《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打包修改。在《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4个项目中,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2.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3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修订建议。推进3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其中,已发文12件,延期3件。完成125件联合发文文件属性审核和登记,其中12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化闭环管理机制有关做法被市全面依法治市2024年第10期工作简报刊发。 (二)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执法规范文明 1.推动规范涉企检查工作。制定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涉企检查实施方案,提出“四减少、四提高”目标,成为全市9大执法部门方案制定的借鉴样本。全面推进执法稽查制度,约束不良现象、防范不正之风、统一执法手势。落地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A级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触发式”监管,相关做法被收入我市《“与构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调研案例集》。探索应用“检查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年抽查比例压减到3%。开发食品“重复抽检预警”小程序,食品抽检总量下降17.9%。 2.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一是有序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2024年1月至11月,开展医疗美容等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累计监测广告200余万条次,办结涉重点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案件560件,移送公安部门1件。二是不断加强产品领域监管执法。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立案查办1300多件,移送司法29件。建立重点领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燃气用具等24种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牵头对无人机等5种产品实施长三角联动抽查704批次。三是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性垄断案件4件。开展年度竞争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1月至11月,立案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018件。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提请市政府印发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二是优化信用奖惩修复。编制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药品监管局信用奖惩措施清单,规范和健全市场监管信用奖惩机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向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共享移出市场监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若干事项的通知,推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同步更新信用修复信息。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度。组织修订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后,不予实施行政处罚事项从68项增加至11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从18项增加至26项。2024年1月至11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4850余家经营主体实施免罚,免罚金额约2.5亿元,对6330家经营主体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执法手段。建成以决策分析和指挥调度为统领的市场监管智能驾驶舱、以数据产品和智能服务为核心的数据慧治支撑平台、以泛在感知协同共享为关键的市场监管数字底座,形成涉企检查码、智能辅助核名、区块链追溯、法治云体检等一批重点应用场景。强化智慧电梯建设,为2.3万台住宅电梯配备远程监测装置,住宅电梯物联网覆盖率达52%。拓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预警系统应用场景。三是践行服务型执法理念。分类制定医院、养老院、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市场监管领域常见问题合规指引,指导相关经营主体开展自查。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推出67项强企护链举措。重点针对“一老一小”、新兴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等实施风险监测16项,指导相关生产经营企业采取措施化解风险隐患,将“事后处罚”变为“事前指导”“事中提醒”。 (三)加强法治战略支撑,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1.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地方标准梳理和清理工作。废止或修订有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标准113项。二是推进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2024年1月至11月,出具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意见111份,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发文出具公平竞争审查表75份。三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监督保障措施。制定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组织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开展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检查,向社会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热线。开展2023—2024年市、区两级民政、绿化市容、体育部门及“五大新城”竞争政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配合完成市场监管总局长江经济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核查工作。完成不平等对待企业清理与法治实地督察工作。 2.深化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签署长三角市场监管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先行区战略合作协议和推进共建“信用长三角”框架协议,印发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苏浙皖三省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实施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近期重点工作举措(2024—2025年)。牵头制定长三角CCC免办工作指引,制发3C免办证明1万余张。发布全国首个区域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地方标准,新发布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9项,共同批筹空间信息等4个长三角计量技术委员会。推动成立长三角示范区智能制造行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联盟。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印发《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出台17大项59小项改革事项。5篇创新案例被上海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简报录用。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7.0版行动方案,推出深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改革21条举措。推进住所登记、企业名称、退出机制、撤销登记等关键环节改革,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码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银行开户、宽带办理等场景中应用,落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便利化使用政策。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推进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评审。拓展实施食品生产研发“一址两用”政策,百事、伊利等4家研发中心实现创新工厂功能叠加。5项国家重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面落地实施,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改革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肯定并在全国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改革在《人民日报》刊载。 (四)提升法治建设能力,营造良好法治生态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食品生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领域专题培训,遴选执法骨干,组建专业队伍,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能力,推进职业化、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 2.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有效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相关工作。持续打造法治宣传十佳案例、竞争文化等系列品牌。发挥上海市场监管新媒体矩阵作用,强化全媒体智慧动态普法。结合民法典主题宣传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宣传。二是创新推出市场监管法治云体检。基于企业精准画像,依托随申办移动端,线上出具“体检结论”和“健康建议”,让企业既体验“全科门诊”式“体检”,又享受“专科门诊”式个性化合规指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市场监管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2月2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法治政府建设大讲堂第八讲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教授,围绕“新公司法的发展”主题作学习辅导报告。全年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四期法治政府建设大讲堂,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先后举办市市场监管局系统全体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以及市市场监管局系统青年干部培训班、系统中青年专家人才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 2024年3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倪俊南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上进行2023年度专题述法,围绕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从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提高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履职述法。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履行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2024年10月30日,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伍坚教授等6名公众代表列席2024年第28次局长办公会参与决策审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 三、存在的不足 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管制度的协同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法治建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推动法治建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5年工作设想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承前启后谋划“十五五”发展的关键之年。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均衡发展、创新突破,着力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市场监管法治力量。 (一)更大力度完善制度供给体系 完成《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修改等立法项目,完善市场监管地方法规规范体系。统筹好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政策统一性审查,形成严格、高效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基地,汇集市、区两级专业力量,开展前瞻、涉外、疑难法律问题研究,做好政策储备。 (二)更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体系 推进落实本市优化营商环境8.0版行动方案,重点开展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现“四减少、四提高”工作目标。深化免罚减罚免强制度落实,落地“一网通办”改革项目,聚焦高频事项以整体政府思维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切实让经营主体有获得感。 (三)更深层次强化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执法监督和指导,探索法治工作“三书一函”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防止出现“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情形。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出台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诉讼应诉规则,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常态化。聚焦执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持续开展法律沙龙。围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形成类案法治审查口径。 (四)更高水平构建法宣赋能体系 完善合规指引正面清单,探索高频违法行为披露负面清单,优化法治云体检服务,形成“两清单、一服务”赋能机制,助力经营主体提升合规能力。擦亮“沪小狮说法”品牌,用好新媒体,多形式开展精准普法,浓厚社会法治氛围。结合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推动法治建设培育和评价、区域营商环境测评、联合发文审核全程电子化,实现业务工作和数字化建设双向促进。 特此报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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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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