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取号 AC62400002023561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3-02-15

市委,市政府:

2022年,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市政府的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市市场监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将依法行政作为市场监管的生命线,融入思维理念、化为作风形象、铸成精神品格,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持续厚植市场监管制度根基

1.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立法立规工作。完成《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并会同市人大法工委编写条例释义;完成《上海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打包修改;完成《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废止工作;出台政府规章《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完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的废止工作;修订《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协调完成《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2.支持浦东引领区和临港新片区建设。支持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成为全国首部关于登记确认制的地方性立法,赋予企业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出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支持化妆品企业探索小批量、多品种、高灵活度的生产模式,鼓励企业在精准研发、个性化服务、原料供应服务平台等方面先行先试。

3.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市场监管局成立疫情防控措施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小组,加强涉疫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治理法律问题研究。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等指导性意见,发布关于民生商品、防疫用品、社区团购和电商经营等价格行为的14个指导文件。加强涉疫食品安全监管,会同市教委、市卫健委、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重点民生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加强涉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发布《关于加强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重点民生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聚焦非医用口罩、政府保供和社区团购日用消费品,部署开展覆盖生产流通、线下线上的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

4.探索服务型监管新举措。推出全国首个《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对盲盒价格、抽取规则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提出合规建议。推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出台《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上海市进口冷链食品“第一存放点”冷库企业线上督查工作指引》《上海市经营者集中申报指引》《配合反垄断调查指引》《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指引》《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申报指引》《经营者集中案件申报名称指引》《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指引》《“长三角地区异地异店线下退换货”服务工作指引》等。

5.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工作。落实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对市市场监管局制发的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意见的沟通协调。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进行初审,市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印发。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发一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提示,推动相关处室落实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梳理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情况,促进形成长效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按要求完成本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行为数据填报,掌握基础信息数据。加强“三项制度”督促检查,结合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将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裁量基准适用、轻微违法依法不予处罚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以督促改见成效。

2.探索制定新版免罚清单、“免强”清单。联合市司法局制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三)》,新版免罚清单共有12项免罚事项。截至2022年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免罚清单规定,对5040家市场主体实施免罚,免罚金额约6.38亿元。同时,发布全市首份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市场监管领域7大类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对4877家市场主体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3.探索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规定。落实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要求,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若干规定(试行)》,通过明确应当免责、可以免责以及从轻、减轻追责的具体情形,积极化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激发积极性和能动性,为优化本市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4.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办理。2022年共收到42件行政复议申请,其中40件按照程序转送区政府,另有2件由市市场监管局受理并审结。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办理复议11件。办理行政诉讼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件。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执法人员旁听、专家点评“三合一”活动。

5.持续开展年度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度执法检查,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市场监管局13个处室以专项执法检查、执法评议考核、执法案卷评查、法治建设评价等形式,开展16项执法检查,对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等执法主体进行执法监督。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完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6.组织开展法律沙龙活动。组织开展3期法律沙龙活动,分别就“关于食品进口商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义务”“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同一违法行为的认定”以及“限制从业”的法律适用问题组织召开研讨会,形成3期“上海市场监管法律沙龙”简报,提升执法干部运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7.组织开展“十佳行政处罚决定书”评选活动。在本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十佳行政处罚决定书”评选活动,营造学法、知法、守法和积极制作说理性文书的氛围,彰显市场监管部门的公正透明和执法权威。市市场监管局也是全市唯一有两件案件入选上海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的部门。

8.动态更新调整权责清单。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权力,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市委编办,动态调整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权责事项51项,取消32项,新增7项,调整12项。

(三)服务改革大局,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抓好市场监管领域57项改革任务分解,推进责任落实。持续推动创新试点宣传总结,组织推荐创新试点典型案例20余篇。推动企业变更注销全程网办等4个事项纳入本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出台《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发布32条“硬”措施,对标上海优化营商环境5.0版,聚焦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准营规则、治理数字化扩展应用场景和包容审慎的市场竞争规则,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印发《关于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推进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系统与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系统融合,新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联办。加强计量领域“放管服”改革,颁出全国首张国产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证书和首张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的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在全国率先实现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电子证化。建立市、区“一件事”联络机制,对20家企业开展联调测试,解决一批业务、技术问题,助推2.0版系统尽快上线。研究确定6个扩大证照联办的许可事项,推进技术开发工作。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等事项实施“好办”“快办”改革,优化完善办事系统,落实“好办”事项申请表预填比例70%、智能预审功能覆盖率和一次申报通过率90%要求,实现“快办”事项“3分钟填报,0材料提交”的便利化申报。发布《疫情期间本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指引》,对受疫情影响的生产企业采取全程网办或容缺办理,延长获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期限,全覆盖例行检查适当延期。优化质量技术服务,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中有限量要求但无相应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的检验项目,允许补充采用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本市团体标准确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测定。

3.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升级。制定实施“一网通办”帮办制度工作方案。牵头建立帮办制度,开展线上人工帮办400余次,局、处级领导干部42人次开展线下帮办活动,相关做法专题报市政府主要领导,由本市“一网通办”简报刊发,成为本市“一网通办”帮办工作典范。推进大厅统一预约系统上线,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预约办理服务,被“上海发布”“学习强国”等公众号转载报道。

4.全面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的相关要求,全面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启用市场监管总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系统”,实现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审批事项、审批部门的自动匹配,并实现“双告知”精准推送。市市场监管局梳理了负面清单与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目录的对应关系,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与经营范围登记的便利性举措有机融合,形成了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目录。

5.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鼓励各区市场监管局因地制宜探索简化房屋产权证明等住所登记材料。市市场监管局将全市各区集中登记地信息统一纳入数据库,结合登记全程网办,为企业提供统一、规范的住所登记服务。同时,在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指导下,有关区市场监管局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企业住所信息标准化数据库,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楼宇园区的住所使用证明材料进行规范化、统一化处理,为企业住所登记提供便利。

6.建立完善“企业码”应用场景。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全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于2022年9月1日起,为全市所有市场主体生成“市场主体身份码”(简称“企业码”)。“企业码”以市场主体身份为索引,关联全市所有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一照多址”信息、食品餐饮、特种设备、工业生产、检验检测、计量、药品医疗等6大类24种市场监管领域的电子许可证信息及经营异常、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企业、社会公众、政府部门等仅需使用手机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描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码”,就可以读取、使用有关信息。

7.完善涉外市场主体登记工作。本市外资登记标准和程序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操作执行,同时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另外,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申请表格文书和材料清单。目前,登记准入环节已实现内外资一致原则,无任何差别对待。

8.切实推进公平竞争治理。一是完善竞争规则体系。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突出上海特色优势,制订《上海市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行动方案(2022—2025年)》。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启动浦东新区公平竞争法规立法可行性研究。二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推行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2022年,全市共审查重大政策措施182件,提出的150条修改意见建议均被政策制定部门吸收。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扎实做好政策措施定期清理工作。2022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检查,共检查文件811件,发现存疑文件78件,对典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其中5件行政垄断案件线索开展反垄断执法检查,目前已办结1件。

9.加强处罚系统对接融合。根据本市的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已完成与本市统一执法系统的“全对接使用模式”的各信息系统开发与上线运行,实现在立案环节全市统一赋码,在立案、处罚、结案等环节文件推送、数据交换与统一数据项等要求。上线了在系统中对执法人员执法证信息的采集、对接、校验等功能,保证系统中相关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信息真实有效。完成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管理模块改造,完成1284项执法案由库(即违法行为字典库)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权责清单的关联,实现与本市统一执法系统中执法案由库、法律法规库的同步对接。

10.持续推动大调解机制。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联动,在基层所和企业、行业协会等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300余个,2022年处理消费纠纷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接近90%。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推动一网通办“解纷一件事”项目。2022年,全系统共处理投诉举报150万件(含市民热线工单)。重点做好疫情爆发期间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出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通知》,主动压缩时限至2个工作日,每日跟踪监测工单处理进度,对个案线索督办近200件。

(四)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性公正性

1.做好疫情期间保供稳价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疫情防控措施和市场价格动态变化,强化形势分析研判,不断调整价格监管重点,连续发布14个价格行为指导性文件。对菜场、商超、网络平台、社区团购等领域价格行为,综合运用提醒告诫、政策指导、诚信自律、行政处罚等措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2022年3月14日至5月31日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价格执法人员104648人次,检查商家142183户次,发放提醒告诫函90025份,立案1181件,其中哄抬价格案174件,移送公安部门16件,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通过“上海发布”和我局官微,连续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37批次,涉及案件107起。

2.开展疫情期间政府保供物资食品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主动跨前,实行来源核查、过程检查、事后追查的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做到两个“一票否决”,即无经营资质“一票否决”、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一票否决”。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系统累计查验保供物资2135次,抽查物资42904件,开包查验17142件,快速检测食品5240件,监督抽检和应急抽检420件,协助相关部门发放保供物资4087万余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70个,均已反馈发放组织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通过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在2022年4月下旬,保供食品质量安全乱象已得到快速遏制,相关负面舆情和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3.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和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面对上海口岸进口冷链食品占全国总量30%的挑战,创设“三点一库”闭环管控模式,累计中转查验进口冷链食品419212车(箱),核酸检测样本2501911件,其中79件样本为阳性(涉及46批次货品),阳性检出率为万分之零点三二,在外防输入和确保供应上,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4.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电商经营活动合规警示》。市市场监管局督促相关平台从严把好食品安全关、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等七个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并召开线上指导会,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疫情期间外卖送餐员的出行保障和疫情防控。同时,做好平台内中小商户纾困帮扶工作,通过线上指导、实地调研、召开会议等方式,引导本市主要电商平台采取合理降低入驻商户佣金费用、提供流量支持等措施,帮助平台内经营者持续稳定发展。

5.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以及航运交通、公用事业、金融等领域相关企业的收费行为,开展2022年保障复工复产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2022年,全市共检查涉企收费主体4300余户,督促退还费用1.2亿元,切实减轻了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保障城市重要功能运转的重点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担。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对本市8个区16家涉企收费主体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6.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在聚焦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聚焦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聚焦网络订餐、生鲜配送、校园食品安全以及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基础上,突出投诉举报量大、舆情反映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重点排查;突出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风险排查;突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强化涉老食品、校园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隐患排查;突出党的二十大、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加强对供应企业及食品的重点排查;突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供应和安全隐患排查等5大重点。本市“守查保”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7.64万户次,检查覆盖率100%;发现风险问题数30784处,完成处置30783处,问题处置率99.99%;按普通程序查处结案的食品安全案件13914件;全市未报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食品安全工作继续保持总体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

7.开展重点食品品种专项整治。聚焦食品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开展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食用农产品安全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本市市场销售的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4类食用农产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为99.12%,较2021年底上升了0.67个百分点。

8.强化重点领域广告整治成效。发挥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继续以保障政治导向安全、民生重要领域的健康和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将医药保健类商品服务、营养食品、美容化妆、房地产、教育培训等行业作为重点类别,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和电视购物广告监管,加强商业广告代言活动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委、市药监局、市委网信办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专项整治、医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春节寒假期间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检查、青少年视力保护行动、守护戎装专项行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整治等工作。2022年,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广告案件3072件。

9.加大网络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开展网络专项监测,先后组织燃气器具、“6·18”促销、进博会等25项网络专项监测,监测并处理各类涉嫌违法信息共计6512条。二是牵头开展2022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紧扣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依法治理网售禁限售商品、“三无”外卖、“三假”直播等七大类网络突出问题。三是组织开展平台责任落实及电商企业双随机抽查。2022年,全市共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4949件。结合“3·15”央视晚会曝光及投诉举报热点,加强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欺诈、强制交易等类型案件的查办,全年共查办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案件974件。

10.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知识产权执法专项、“强监管保安全”迎进博百日执法行动知识产权执法专项、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查处在借党的二十大期间进行商业营销炒作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指导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和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两起侵犯明尼苏达矿业制造医用器材(上海)有限公司“3M”医用颗粒物防护口罩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与非法经营案,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并对涉嫌犯罪案件第一时间启动行刑衔接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820件,案值1063.78万元,依法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5件。

11.提升计量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连续两年于中秋国庆双节前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大型超市销售的食品、保健品及化妆品礼盒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监督抽查。通过专项检查,查办了一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案件。部署“民生计量”专项检查,会同市粮食物资局连续第三年开展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强化农贸市场、商场、加油站、眼镜制配等重点场所计量监管。结合燃气安全排查,开展可燃气体报警仪、燃气表等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和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合国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和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开展过度包装监督抽查,在流通、生产领域完成抽查930批次,其中月饼包装抽查检验177批次,茶叶包装抽查检验30批次;上线全国首个过度包装简易判断微信小程序“包装有度”,指导发布国内药品领域首个《药品包装物减量指南 片剂和胶囊剂》团体标准。指导松江区成功创建全国首个地市级“诚信计量示范区”荣誉称号。完成全市首批医疗机构“计量示范”创建验收。本市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获评商务部“诚信兴商典型案例”,是全国市场监管领域唯一入选案例。

12.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管。聚焦儿童和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成品油、防疫物资、电线电缆、塑料污染相关制品等重点产品,开展“排险除患、助企纾困”等专项行动,组织排查企业7461家次,发现并处置突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185个。完成80类产品2591批次的监督抽查任务,发现不合格产品158批次。开展食品接触用竹制品等10种产品实验室评估250批次,移送通报处置存在风险产品50批次。查处产品质量违法案件857件,移送涉嫌产品质量犯罪案件7件。优化监督抽查工作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化繁为简健全质量安全问题快速发现机制,双轮驱动完善质量问题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即检即送即处置”的不合格产品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实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流程提速增效,打好问题处理的“组合拳”。

13.落实环保相关任务。持续推进塑料制品源头减量等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抽查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9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严厉打击禁限塑料制品违法行为,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塑料制品违法行为和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102起。开展进博会期间空气质量改善行动,检查加油站730户次、油库61户次,抽查成品油100批次、车用尿素60批次,经检验均为合格;开展成品油质量快速检测1103批次,查处销售不合格柴油的违法行为1起,没收不合格油品540升。

(五)强化重点领域随机抽查,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惩戒机制

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持续深化。制定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涉及16个业务条线,共48条计划。组织开展随机抽查522次,检查市场主体13.7万户次,涉及抽查事项12.8万个次。全面实施差异化抽查,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对近两年已被抽查且未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实行免抽查。

2.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更加规范。严格规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列入情形、程序,将存在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44个监管对象以及2名受到法院判决的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信用联合奖惩持续加强。市市场监管局常态化协助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开展联合惩戒,核查企业1100多户次,有关部门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施限制享受优惠政策、不适用告知承诺、不予评先评优等措施。协助市委组织部对581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以及1261户关联企业进行资格联审。

(六)加强法治宣传培训,依法行政氛围更加深厚

1.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一是研究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市场监管局普法责任清单,夯实普法工作基础。二是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大讲堂系列活动,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授课,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组织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首届“法治宣传十佳案例”评选活动,打造本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品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获评社会面普法优秀单位。三是围绕关键时点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日”、民法典等主题普法宣传。民法典宣传长图被“上海发布”“法治上海”等公众号转载,阅读量超过10万。

2.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市市场监管局持续组织“5·20世界计量日”“节能宣传周”“世界认可日”“全国质量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一是打造“竞微视、竞全城、竞课堂、竞指引、竞政解”等竞争文化品牌,拍摄13部宣传片、制作400余个公益广告、开展30期企业合规培训、编制6个反垄断系列指引、制作26个政策图解,推进竞争文化宣传倡导。“社会共治之路”项目获评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第四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十大优秀案例。二是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契机,紧扣《食品安全法》,开展本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展示、上海市健康专场大讲堂等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40多项。推进食品药品科普站进社区建设,已建成食品药品科普站316个,实现街镇全覆盖。设立食品安全主题餐厅、食品安全主题公园、主题科普街道、零食博物馆等科普场所。在商务楼电梯广告屏、1500余个居民社区宣传栏、500余条公交线路、50余个中转地铁站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三是加大产品质量工作宣传力度,持续强化“质”识点品牌,发布插头插座、燃气器具等监督抽查公告解读30余篇,儿童学习桌等质量安全科普7篇,在市妇联《为了孩子》质量专栏发布稿件12篇。组织召开《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一周年新闻通气会,发布行动一周年监管成效和典型案例,得到央广网等主流媒体、上级部门和本地媒体普遍关注。在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治理中,张贴合规经营公告5000余份,指导经营主体守法经营。四是积极开展过度包装执法和宣传工作,2个过度包装执法案例获评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2次专题报道上海过度包装监管工作,月饼、药品过度包装微信宣传连续被“上海发布”引用,阅读量超过10万次。

3.积极开展依法治市项目研究。组织申报2022年度上海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报送的“调研制订本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竞争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与实践”2项课题纳入年度调研课题,其中“调研制订本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获评三等奖。“美发行业阳光价格行动”被选为2022年人民群众最期待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的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监管的制度规则、机制方法有待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假冒伪劣、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仍有发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紧紧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上海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从健全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及法治推进体系等方面,规划上海市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成立法治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强化法治工作组织领导。2022年7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学军主持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推进会,要求全系统坚持法治引领,促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更加高效、市场监管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机制更加顺畅。

(二)带头学习法治理论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和宣传,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先后邀请上海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家宣讲团成员袁秉达教授、赵刚印教授、唐珏岚教授,围绕“党的二十大主要内容”“党章”“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主题作学习辅导报告。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局领导分别为所在党支部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三)开展领导开放日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上海市政府开放月活动,开展局长办公会开放日活动,针对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上海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邀请公众代表列席,首次尝试通过直播的方式全程对外公开审议,近3万人观看了直播审议过程,获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四)开展行政诉讼“三合一”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树立忠诚、担当、公平、法治的执法形象,彰显市场监管部门的公正透明和执法权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2023年工作设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市场监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和市委依法治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落实国家战略,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创新

始终站在“四个放在”的高度,以“三大任务、一大平台”为牵引,继续深度改革,大胆突破。支持浦东引领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探索更高水平的制度供给和首创性改革,形成集成性制度创新。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放心、质量领先、满意消费、示范引领”的长三角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二)加大审改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用法治思维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聚焦市场监管领域重点行政审批改革任务。拓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深化“高频证照变更联办一件事”改革,拓展高频政务服务“好办”“快办”,健全完善线上线下“帮办”制度,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评估提升,丰富“两页”功能建设。

(三)规范立法立规工作,持续推进法治建设

进一步完善立法立规工作机制,完善论证评估机制、健全研究会商机制、强化评估评价机制。推进年度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做好各项法规、规章、文件清理工作,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探索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白皮书。发挥第三方评价作用,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示范点创建。

(四)维护市场秩序,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着眼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中央出台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更好发挥公平竞争监管在经济治理中的作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到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等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执法监督,不断促进依法行政

推动本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第二届“十佳行政处罚决定书”评选活动、第二届全系统法律知识竞赛以及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注重依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免强”清单和新版免罚清单落地落实。

(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讲堂、上海市场监管法律沙龙、“法治宣传十佳案例”评选等法治宣传特色品牌活动。有序开展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重点普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工作评估考核。开展八五普法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检查。建立法治宣传联络会议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宣传沟通交流会,促进法治宣传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特此报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doc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