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 索取号 | MB2F3067XN/2026-0003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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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日期 | 2026-0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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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6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当事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月9日牵头发布、实施《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在小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中,对项目总投资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400万以下(不含400万)由建设单位在已建立的资源库中确定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审计(审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在不具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要求建设单位在已建立的资源库中确定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审计(审价)的行为,影响了资源库外其他具备合格资质的经营者进入该区域市场的公平竞争机会,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调查期间,当事人在奉贤区政府官网主动公告废止了《实施意见》,并按公平竞争相关要求进行了规范整改,消除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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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奉贤建管委案公示(1).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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