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业秘密保护改革创新工作十大典型案例

索取号 MB2F3067XN/2024-00146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4-09-03

  市高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一、背景做法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市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管理和指导,提升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上海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工作实际,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共有8条,涉及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定义,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原则,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及移送规则,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情况交流制度,与现行管辖规定的衔接适用等规则。

  二、创新意义

  市高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本市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提级集中管辖,加强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管理和指导,是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的重要举措。《通知》的出台为有效保护创新创造、保护重点领域的技术安全、适应国际竞争新形势、提升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供了机制保障。

 

  以三合一审判机制为核心优化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审理路径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一、背景做法

  近年来,杨浦法院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理念衔接与融合的优势,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类案审理提供了新思路。“三合一”审判机制降低了不同审判庭之间的协调沟通成本,使案件审理更加高效。通过审理被告人陆衠衎、陆斌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在对密点认定、同一性比对认定及金额认定方面,统一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审判标准,提高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及一致性,从而增强对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成效。通过审结的被告人蔡平侵犯商业秘密罪系列案全面、有效地保护了全球知名品牌“NIKE”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三合一”审理机制更有助于营造更公平、透明的国际营商环境。

  二、创新意义

  一是审判机制创新。“三合一”审理机制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统一审理,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二是审理路径优化。在对密点认定、同一性比对认定及金额认定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优化审理路径。三是示范效应显著。“三合一”审理机制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经验,对保护民营经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示范意义。

 

  多措并举打造全链条商业秘密

  协同保护体系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一、背景做法

  一是立足案件审判,筑牢司法屏障。积极探索实质同一性方法在个案中的判定标准,灵活运用鉴定人出庭等事实审查方式,充分依托专家智库等资源支持,切实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作用。二是强化场景研发,实现数字赋能。总结提炼商业秘密案件主要审查要素,研判提出“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辅助模型(经营信息)”应用场景,以智能化辅助促审判效能提升。三是拓展纵横联动,突出民刑行协同。审理豪德公司与堃恒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系列案件,通过民事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和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举措,加深各职能部门的横向合作,促进民刑行案件在事实认定上的纵向协同。四是主动延伸职能,诉源防范并重。主动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司法建议、信息简报、走访宣讲等方式,问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需求,指导企业完善自治机制。

  二、创新意义

  普陀区人民法院从审判到服务,从法院主导到多部门协同、从人力机制保障到数字法院赋能,多渠道、体系化、全方位实践商业秘密保护改革创新工作,切实为企业构筑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屏障和多元共治的保护网络,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讲二探三联动”

  筑牢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防火墙”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一、背景做法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办案,依法履职,通过“一讲、二探、三联动”,助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保护机制,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一讲”以商业秘密为主题开展企业宣讲。分时段、多形式、讲侧重开展宣传,借知识产权巡回课堂进松江契机,通过“线上+线下”并机直播方式举办科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讲座。“二探”以办理案件为切入探索知识产权综合履职。结合办案发现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风险点提出检察建议,助力企业优化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探索商业秘密保护领域民事诉讼检察职能,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为企业主张权利。“三联动”以商业秘密为主题开展多样化活动。会同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制定《关于加强办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协作配合办法》,与区市场监管局、高校联合召开学术研讨会,与区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开放日”活动,协同搭建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平台。

  二、创新意义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松知汇”专业化办案品牌,服务本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牢牢把握松江作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的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新路径,通过“一讲、二探、三联动”,在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不断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深化“一体两翼多站点”检察履职体系

  打造商业秘密综合保护大格局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一、背景做法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区位特色,深入推进全链条、全覆盖式商业秘密综合保护体系。一是首建知识产权五方协作平台,会同区公安分局、法院、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五位一体联动,强化行刑衔接,打造司法执法同频共振保护新格局。二是首创“一体两翼多站点”保护体系,立足漕河泾和西岸智联两大平台,以漕河泾检察官办公室、西岸保护联络点为两翼,设立仪电维权工作站、数据版权保护工作站等多站点,提供法律服务200 余次,提供“家门口”检察服务。三是首发《商业秘密保护指南》《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针对商业秘密犯罪手段隐蔽、取证维权难、秘点认定标准不明等困境,详解侵犯常见形式、认定标准、法律规定、救济途径等,为企业防范侵权风险。

  二、创新意义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性构建以五方协作为主体架构、“一体两翼多站点”为发力平台、“惩防并举、以防为主”为工作模式的全链条、全领域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稳步形成一套严打击、重治理、强合作的预防和治理体系,逐步构建一个横纵贯通、内外协作的立体化检察履职新格局,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检察护企:

  依托专业化办案团队与东虹桥检察站协作机制,助力商业秘密案件高质量办理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一、背景做法

  2022年3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运行“一案四查”工作机制;会同区知识产权局、法院、公安分局签订《长宁区知识产权多部门协同保护合作协议》;依托企业家法律服务站,精准对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成立东虹桥检察服务站,与东虹办签署《检力助企备忘录》,建立常态化联络、线索移送、知识产权宣传、互助保障等机制。检察机关依托检察服务站畅通企业问题反映渠道,提前介入侵犯博世汽车等5家企业商业秘密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在秘点选取、司法鉴定等方面夯实指控证据,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解决技术难题,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注重纠纷化解,促进侵权人与权利人达成和解,帮助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二、创新意义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团队,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借助检察“外脑”提升商业秘密案件办理质量。依托专业化办案团队与检察服务站点协作机制,加强对接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保护需求,全流程、零距离、个性化地帮助企业化解纠纷、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更精准、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高质效护航企业发展。

 

  对标新质生产力 跑出黄浦加速度

  黄浦区加速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背景做法

  2023年9月,黄浦成功入选了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黄浦市场局以创新试点作为微观政策与宏观政策相结合、监管政策与发展政策相结合的重要切入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一方面抓制度引领,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司法审判、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协调共治,促进争议线索妥善解决,打造大保护格局。另一方面抓宣传引领,做亮“以案说法”宣讲品牌,组建“黄浦区商业秘密保护智库”,打造“商业秘密保护固证”公益平台,为企业如何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水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高效实用解决方案。另外,抓培育引领,以示范创建为抓手,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构建“点线面”结合的商业秘密保护“生态圈”,不断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二、创新意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商业秘密是企业宝贵的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直接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于激发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商业秘密保护是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落脚点和发力点。加强商业秘密保护需要久久为攻,黄浦区结合区域特色,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立“一方为主多方参与”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格局。

 

  打造商业秘密保护高地

  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背景做法

  奉贤区入选首批20家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以来,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试点工作方案,多措并举、创新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制度体系日臻完善。通过建立区内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出台区级地方标准、发布相关工作指南等动作,形成及完善奉贤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体系,让政府和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监管执法提质增效。聚焦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查处,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相关案件获评市市场监管局“优秀案件”“十佳案件”,并作为市级典型案例宣传。三是服务保障持续创新。一方面创建示范单位,突出示范引领。另一方面通过设立数字化保护工作站、出台区级地方标准、发布合规指引、引入维权保险金融服务等创新举措,健全奉贤区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保障体系。

  二、创新意义

  商业秘密保护是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推进服务型监管,保障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区市场监管局立足于本职,坚持全方位打造商业秘密立体化保护工作格局,想方设法用好政策“工具箱”,打好保护“组合拳”,推动改革创新成果涌现,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稳步提高全区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浦东引领区与自贸区建设蓄势赋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背景做法

  浦东新区入选全国首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以来,建立健全协作保护机制。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签订《关于建立浦东新区商业秘密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大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示范站、示范点培育建设。截至目前,已有45个示范单位通过验收评定,其中9个示范点(企业)、3个示范站、1个示范区被评为市级示范单位。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体系。浦东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等单位合力编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企业竞业禁止协议实务指南》,《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浦东检察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联合发布《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指引手册》《2023年商业秘密法律规范》。

  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制作并投放商业秘密侵权案例短视频,以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商业秘密保护知识;发挥浦东优质法律服务资源集聚的优势,组织知名律所对10多个产业园区集中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培训,对100多家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

  区检察院联合金桥集团举办商业秘密保护专场活动,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及法律合规》专题法治宣讲,为特斯拉公司千余名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专题培训,推进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跟踪培育机制,先后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就多起商业秘密案件开展会商研判,紧密推进侵犯高新技术、生物医药领域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侦办与审查。

  二、创新意义

  (一)全链条保护新升级。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搭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平台,建立“行、刑、民”工作衔接机制,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疑难问题会审,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健全完善浦东新区商业秘密全生命周期保护。

  (二)护航营商环境新动能。围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大局,依法严厉打击行政违法、刑事犯罪,强化行业指引、联动协同保护,树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有效提升企业自主保护意识,为持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三)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首创综合履职实践基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综合保护为导向,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始于金桥、立足浦东、服务上海”,以知识产权全面综合保护的创新实践,实现“检察护企”零距离,为国际科创中心建设贡献力量。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商业秘密保护联盟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背景做法

  2023年6月,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等部门,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兄弟部门共同协商,发起建立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商业秘密保护联盟,凝心聚力打出商业秘密保护组合拳。

  (一)建设商业秘密协同保护治理机制

  一是建设区域联动机制。完善三地执法协作网络,开展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衔接协调,实现线索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处置,协同开展行刑衔接。二是建设区域协同机制。探索开展长三角毗邻地区商业秘密保护协作试点。定期召开长三角毗邻地区商业秘密保护协作会议,交流探讨业务,共商保护大计。三是建设侵权名单衔接机制。建立侵权主体信息共享,开展联合信用惩戒,让侵权企业或个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一地违法,三地受限”。

  (二)完善商业秘密协同保护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资源共享制度。建立可共享的联盟成员企业数据库、专家智囊库。定期组织成员开展培训交流,信息共享等活动,构建联盟内成员互相尊重、互不侵犯商业秘密的公平竞争良好氛围。二是建立一套标准体系。制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标准体系,不断强化企业自身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建设,丰富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文化内涵。三是编写一套指导手册。梳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基础知识,总结三地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产生的经典案例、工作经验,汇编成工作手册,作为示范区内各行业、企业、部门的工具用书。

  (三)加强商业秘密协同保护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三地执法保障体系。组建商业秘密执法人才库,加强数据共享、信息对接、统一执法口径。开展理论研究,深入研究企业遇到的问题,为企业提供精准的业务指导和法律维权服务。二是发布三地工作信息。每年选择一批商业秘密保护的优秀工作事例、典型案例等,作为联盟工作信息,择时在三地同时发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开展联合宣传工作。持续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的商业秘密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知晓度和关注度,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商业秘密保护的浓厚氛围,构建重视、尊重、保护商业秘密的整体环境。

  二、创新意义

  联盟是全面落实国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不断探索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以思维构建、试点构建、机制构建,三位一体共同推动商业秘密这一“创新引擎”跑出“示范区速度”,合力为长三角企业提供从商业秘密管理到权利救济的知识产权一站式“全生命周期”服务。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