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长三角地区公益广告大赛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 | AC6040210-2022-008 | 文 号 | 沪市监广告20220409号 |
---|---|---|---|
产生日期 | 2022-09-21 | ||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和市场监管总局《“十四五”广告产业发展规划》,开展公益广告振兴行动,充分发挥公益广告积极作用,服务长三角地区广告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开展2022年长三角地区公益广告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发挥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合作,调动长三角地区广告市场主体等参与公益广告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一支技能型、创新型广告业人才队伍,以公益广告为载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坚定理想信念、普及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引领时代新风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增强全社会“强国复兴有我”的精神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目标 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长三角地区广告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高长三角地区广告从业人员公益广告创作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加快培养选拔一批广告创新创意专业人才。建立科学合理的公益广告作品评价体系,完善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受众反应、社会影响等主要评价标准。集中创作一批具有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加强优秀作品宣传推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活动主题 以“强国复兴有我”为主题,涵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建共享美好生活、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城市精神等多个方面。通过公益广告的形式生动立体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变革和历史性成就,展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就和三省一市城市精神品格,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实践,弘扬各行各业先进模范人物的英姿风采。 四、参赛范围 长三角地区各类广告市场主体以及院校、媒体、政府部门等热爱广告创意创作、热心公益传播的人员。 五、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共同主办。活动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评比激励。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六、具体安排 本次公益广告大赛分作品征集和作品评审两个阶段。各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区域赛事宣传发动和作品征集,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长三角地区公益广告大赛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本次大赛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 启动大赛各项筹备工作,发布赛事方案。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赛。 (二)作品征集阶段(2022年9月—10月) 各省(市)市场监管局做好本区域赛事宣传发动和作品征集。期间可自行组织本区域赛事活动。各省(市)市场监管局向大赛组委会报送本区域征集到的参赛作品。其中,平面类作品不少于100件,视频类作品不少于50件。 (三)作品评审阶段(2022年11月—12月) 大赛分为初评和终评。大赛组委会根据初评和终评方案开展参赛作品评审,评出最终获奖名单。参赛者应根据大赛组委会要求进一步提交参赛作品资料。 (四)颁奖展示阶段 对长三角地区公益广告大赛获奖作品和单位予以颁奖,开展优秀作品展示联播,将优秀作品纳入公益广告资源库。 七、作品要求 (一)平面类作品 包括报纸广告、海报设计、摄影作品设计和漫画等各类平面类作品,以系列作品4幅左右为一组为宜。规格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400DPI,色彩模式为CMYK或RGB,作品规格A4或A3,作品语言为中文简体。 (二)视频类作品 包括短视频、微电影和动漫片等各类视频类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包含片头、片尾),画幅宽高比16︰9,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视频格式为MP4,应配有中文简体字幕。 八、表扬奖励 大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统一考核评比,并适时进行总结推进。 本次大赛设置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 (一)优秀作品奖 经综合评选,对在长三角地区公益广告大赛中成绩突出的参赛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其中,平面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视频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二)优秀组织奖 经综合评选,对在长三角地区公益广告大赛中组织有力、贡献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部门)授予优秀组织奖。其中,广告市场主体16个,院校16个,其他主体12个,市场监管部门16个。 九、作品版权 参赛作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长三角地区公益广告大赛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展示,享有参赛作品出版、播映、宣传等权利。 十、工作要求 (一)各省(市)根据本地区大赛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大赛各项工作。各省(市)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报送本地区大赛组织领导、宣传发动、作品征集等工作动态。 (二)各省(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长三角地区公益广告大赛推荐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ggc@scjgj.sh.gov.cn)。 (三)各省(市)市场监管局通知推荐参赛作品的参赛单位(个人)于2022年10月31日前通过“2022长三角地区公益广告大赛入围作品申报程序”(https://jinshuju.net/f/HS9ya6)完成作品在线申报。 联 系 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吴佳新 联系方式:021-64220000转1618 联 系 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熊卓彦 联系方式:025-85537647 联 系 人: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李文 联系方式:0571-89767073 联 系 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杨阳 联系方式:0551-63356940
附件:长三角地区公益广告大赛推荐参赛作品汇总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0日 |
|||
附件: 沪市监广告〔2022〕409号.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