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AC6120200-2021-043 文    号 沪市监书20210138号
产生日期 2021-06-13

朱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滥用〈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扰乱营商环境行为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营造健康、和谐、法治氛围是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打响“四大品牌”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您提出的防止滥用《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扰乱营商环境行为的建议我局非常赞同。市场监管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打造公平有序、健康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秉承包容审慎监管的理念,不断探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近年来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积极推进新《广告法》贯彻落实

2015年,新修订的《广告法》实施后,为促进企业理解和自觉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规范统一基层监管人员的执法标准,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召开媒体专题会议,部署贯彻实施新《广告法》有关工作,开展案例培训,督促媒体单位切实履行广告发布审查义务,严格遵守新《广告法》。二是组织执法检查,开展场所媒介广告巡查,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宣传普及新《广告法》的同时,指导一线执法干部加快学习和适用新法。三是围绕新《广告法》实施组织业务培训、细化相关口径。协助总局编制新《广告法》释义,面向全系统组织召开新《广告法》系列业务培训,对新《广告法》实施后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给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先后制定《关于绝对化用语广告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关于互联网广告管辖问题的口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的相关要求》等业务工作指导文件。新《广告法》实施当年共计组织约3000人次面向社会和企业的新《广告法》培训,1000人次系统内新《广告法》业务培训。

(二)建立工作机制规范管理职业举报

2018年,针对职业“打假人”以牟利为目的,曲解滥用相关法律条文对企业进行恶意投诉,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问题,原市工商局会同原市法制办、公安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维护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通过投诉举报信息,加强对“职业打假”行为线索的梳理排摸,对以举报违法广告为手段威胁、要挟经营者支付钱款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在近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本市将涉嫌违法犯罪的“职业打假”行为纳入整治之列,加大排查力度并向相关部门移送了“职业打假”涉黑涉恶线索,有力遏制了涉嫌违法犯罪“职业打假”行为的高发势头。

(三)出台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为进一步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本市营商环境,促进《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的规范统一,2019年3月,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首份全国省级跨领域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共涉及28项市场监管领域免罚事项,其中有9项指向广告类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就是其中一项免罚事项。实施两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对2162家市场主体实施了免罚,其中广告类占比最大,达到1990件。免罚清单制度是我局在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有益尝试,是提升城市管理能力的积极探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政府有温度的执法,取得了预期成效。

2021年2月,在对《免罚清单(一)》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论证和评价的基础上,我局聚焦热点重点、回应民生关切,又发布了《免罚清单(二)》,在关注度和需求度较高的领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拓展。

在近年持续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保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职业打假”的零容忍和高压态势,不断推进相关法规规范的落实:一是积极走访职业类投诉举报集中的超市、商场、电商等企业,宣传《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以及《关于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维护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二是引导企业遇到被收取“咨询费”“顾问费”等保护费以及被敲诈勒索、诈骗等情况,积极向公安等部门报案,提供第一手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多维度筑牢市场流通行业领域乱生恶、恶变黑的“防火墙”。

此外,为进一步细化统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和引人误解宣传条款的定性适用,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在推动《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立法时,进一步细化相关认定标准,对如何认定“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认定标准采用列举的方式予以明确,有效提高了市场竞争规则的透明度和统一性。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的措施

(一)继续加强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部门的调研走访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调研走访工作,一方面及时听取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顺畅问题发现机制;另一方面加大对基层执法部门监管执法情况的调研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继续细化工作规则、统一执法标准,不断提升监管执法和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相关申投诉的关注和解决

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继续加强对企业相关申投诉的关注和解决,及时响应和化解企业实际难题,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平台作用,收集汇总行业企业对市场监管执法的反馈意见,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同时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治长效工作要求,继续深挖涉嫌违法犯罪“职业打假”线索,整治突出问题,积极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以法律法规修订为契机,促进完善顶层制度设计

我们将结合国家《广告法》修订计划,《免罚清单》制度的推进完善工作,把企业的意见、需求及时传递到立法决策环节,进一步促进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加强普法宣传。同时,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持续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姓名:孙晓霞                   联系电话:6422000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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