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08号提案的答复
索取号 | AC6120200-2021-048 | 文 号 | 沪市监提20210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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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1-07-07 | ||
骆山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市公共区域用电设施管理和防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标准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公共区域用电设施管理和防护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标准的制定尤为重要。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标准作为一种国际通行的制度,在推进社会管理中具有引导作用。按照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标准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本市地方标准立项、发布等工作,市有关部门负责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组织起草和实施地方标准。 针对您建议根据不同公共区域用电设施类型或应用场景,出台相关地方标准的建议,如市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并提出制定公共区域用电设施管理和防护地方标准的,我局将积极配合组织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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