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145号提案的答复
索取号 | AC6120200-2022-023 | 文 号 | 沪市监提20220166号 |
---|---|---|---|
产生日期 | 2022-08-25 | ||
王敏、吕建中、邓俨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半成品年夜饭质量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半成品年夜饭质量监管工作的关心。我局高度重视你们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我局赞同你们所提出的做好半成品年夜饭包装上的信息提示、与相关企业做好风险沟通、加强对网络销售半成品年夜饭产品的检验、扶持一些优质企业龙头引领行业发展等建议。你们的建议我局已积极采纳。我局也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力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做好半成品年夜饭包装上的信息提示 半成品年夜饭主要分为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和中央厨房等餐饮单位加工的餐饮食品。对于预包装食品形式的半成品年夜饭,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要求,规范标识各项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同时推荐标识食用方法等相关内容。对于餐饮食品形式的半成品年夜饭,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按照《GB 316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DB31/ 2008-201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中央厨房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进行加工操作,并要求在半成品包装或容器上标明加工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内容。 二、加强企业和市民的宣传指导,促进安全生产、安全消费 根据半成品年夜饭产品生产加工和消费的特点,市场监管部门已先后制定了《年夜饭外卖套餐食品安全指南(企业版)》和《年夜饭外卖套餐食品安全指南(市民版)》等电子、纸质等形式宣传材料。同时,每逢假日,根据不同的对象分别发布相关产品安全提示。针对企业,着重提示一是要具有相应的食品资质和能力;二是要菜肴包装和放置应避免交叉污染;三是要套餐附有包装标签和说明;四是要注意熟食卤味和生食菜肴;五是要控制套餐存放温度和时间等。针对消费者,着重提示一是选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饭店或中央厨房加工的产品;二是提货时检查套餐标签和内部菜肴;三是购买后按照产品标识的存放、限期食用;四是制作时烧熟煮透、生熟分开;五是保存有效购买凭证和相关凭据等。 2022年,在我局的支持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进行了“一品一菜”2022上海年夜饭半成品“消保委亲测”活动,召集了上海16个区的22家企业,对自家主打的年夜饭半成品品种进行了测评,供消费者参考。 三、加强对制售半成品年夜饭产品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半成品年夜饭成品具有短时间内大量集中制作,对于加工场所、设备、人员要求较高的特点。本市市场监管部门以餐饮门店、中央厨房和食品生产企业等制售半成品年夜饭产品单位为重点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节日前的飞行检查,着重督促加工单位落实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在外卖套餐包装上标明储藏条件、加工方法、食用期限等内容;经营单位做好储存、销售过程中的温度控制,防止因食品腐败变质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对加工制作咸鸡、肴肉、广式卤味等品种的单位开展亚硝酸盐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严禁餐饮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半成品年夜饭产品种类较多,涉及食品生产类别主要有速冻食品、预制调理肉制品、预包装冷藏膳食、即食蔬果等。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具体产品采取日常抽检和节前集中抽检结合的方式,按照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并及时主动公布抽检结果。从近年来食品安全抽检情况来分析,上述类别产品总体食品安全情况可控,未出现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对于中央厨房等餐饮单位加工的半成品年夜饭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则要求加工经营单位严格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管理,尽可能降低致病菌污染的风险,保障食品安全。 四、推动本市食品生产经营者高质量发展,提升整体食品安全水平 近年来,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推动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在食品生产领域,结合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实际,重点针对当前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薄弱、责任不清、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系统性问题,通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企业自查和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推进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和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等系列措施,进一步压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本市食品生产安全;在食品经营领域,全面实施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开展“放心餐厅”“绿色健康餐厅”“放心食堂”建设,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制定餐饮单位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全面提升餐饮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水平,并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到2025年全市创建100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5000家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20000家实体食品经营示范店,提升本市食品经营者的整体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市民的食品消费安全。 再次感谢你们的宝贵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构建我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努力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市民高品质生活,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联系人姓名:胡 鹏 联系电话:64220000×2541 联系地址:肇嘉浜路301号 邮政编码:200032 |
|||
附件: 16599232190819680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