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AC6120200-2025-060 文    号 沪市监书20250199号
产生日期 2025-05-26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施政、林海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夯实平台类企业交通组织单位主体责任,守护城市交通安全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于2021年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近年来我局立足职能,围绕电动自行车监管执法和外卖送餐员权益保护工作,多措并举,切实督促平台履行主体安全管理义务。一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从严查非法改装、组织质量抽查、强化认证监管、规范线上销售行为等方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2024年,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立案869件,罚没金额491.1万余元,各零售平台累计下架涉嫌问题商品链接21485件。二是督促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即时配送企业完善配送制度,进一步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提升骑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意识;持续推进技术升级,通过GPS收集配送路线等技术手段防范骑手送餐过程中的违法风险。三是配合网信部门开展“算法典型问题治理”,指导平台进一步优化算法规则,完善订单分派机制,合理确定订单饱和度、在线率等考核要素,适当放宽配送时限,持续减少骑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商务、网信、公安部门的协作,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继续从平台算法优化、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督促指导平台持续改进、优化外卖骑手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则,切实减少道路交通安全潜在风险,维护骑手合法权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附件:
174547734944716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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