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00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取号 | AC6120200-2026-020 | 文 号 | 沪市监提20260234号 |
|---|---|---|---|
| 产生日期 | 2026-05-08 | ||
|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001号提案的答复 乐佳毅等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商平台,整治虚假伪劣产品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平台经济高效链接供需、激活市场活力,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其发展中问题突出,亟需规范引导,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要求,多措并举,治理平台经济乱象: (一)协同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列为执法重点;修订举报奖励办法,激发社会共治活力。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商务委、市版权局完成《上海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修订,为本市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依据。二是推动平台责任落实。协助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自律公约》,明确平台准入管理、权利证明审核及侵权受理渠道要求;指导12家头部企业发起联合倡议,营造健康有序经营氛围。知识产权局选取本市10家重点平台开展国家标准规范化建设,提升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三是加大网络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和“铁拳”行动,严查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于奶粉等特殊食品的网络经营行为,连续五年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网络专项监测,聚焦重点平台和内容,严查未取得特殊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特殊食品的违法行为。四是健全协同保护机制。指导平台企业与权利人开展面对面座谈,搭建权利人与平台沟通桥梁。 (二)强化价格行为监管。一是聚焦“自动跟价”“过度补贴”等突出问题,强化对企业间过度低价竞争的合规引导,督促平台开展自查整改,引导企业理性竞争。二是围绕重大节日、“双十一”等关键节点,加强提醒告诫,要求平台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三是加强制度协同,配合总局研究出台《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参与《价格法》修正研讨,就完善低价倾销条款提出建议,强化价格监管制度供给。 (三)加强“内卷式”竞争治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内卷式竞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配合总局开展平台经济重点领域市场调查与市场竞争状况评估,主动发现、防范垄断风险。二是加强网络领域监管执法。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及质量问题较多的网络销售产品,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网络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三是优化与平台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压实平台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强化对过度低价竞争的合规引导与监管规范。四是深入开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合规经营。 (四)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本市相关部门积极加强电商领域跨部门协同监管,我局、市商务委分别牵头相关部门建立网络直播营销和互联网电商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去年,我局梳理汇总了网络直播营销16大类综合监管事项,对20家重点直播电商平台及直播间运营者开展跨部门联合实地检查,着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强监管: (一)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防线,推动协同治理常态化 知识产权局将构建“前端预防+精准监管+后端治理”保护模式。组织召开平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会;深入推进国家标准规范化建设,指导平台强化侵权处置;持续开展地方意见宣贯,提升企业法律意识与管理水平;扩大权利人与平台沟通协作覆盖面,畅通维权渠道。 市场监管局将实施四项重点举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强化合规指导,研究制定《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合规工作指引》。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坚持线上线下一体,依托长三角协作机制,全链条打击商标侵权。三是深化政企合作,持续举办政企面对面聊天室,回应企业诉求。四是强化部门协同,依据本市9部门衔接协作意见,加强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同时,将加大网售重点工业产品监管,严打伪造冒用厂名厂址行为,保障企业权益;开展网络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销售秩序,打击虚假宣传,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配合总局积极推进《价格法》修正及《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修订。落实打击劣质低价专项行动部署,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市场秩序。加强网络平台价格行为常态化监管,规范促销、补贴行为,重点整治平台利用规则、技术手段违规干预、限制商家自主定价等行为。 (三)遏制行业内卷,引导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持续强化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深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加强市场竞争状况监测评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风险。完善与平台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压实企业合规主体责任。聚焦网络领域,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普法宣贯,发挥案例警示作用,坚决刹住“内卷式”竞争不良风气。 (四)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按照市商务委、我局牵头的互联网电商及网络直播营销综合监管分工,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共享监管对象清单,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形成对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指导基层单位严格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推动社会多元共治格局形成。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
|||
|
附件:
177726226951376503.doc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