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AC6120200-2026-027 文    号 沪市监书20260242号
产生日期 2026-05-09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郑浩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数字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上海广告工作的关心支持。推动数字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上海深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一环,对上海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数字广告之都”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历来高度重视广告业发展工作,2021年,本市出台《关于推动上海市数字广告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本市广告业数字化转型工作。2025年,我局印发《上海市支持人工智能赋能广告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推动上海广告业数智化转型。近年来上海广告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25年广告业实现营收4108亿元,同比增长12.8%,占到全国的20.5%,连续五年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列为全国广告业先导级地区。

  (一)关于聚焦上市培育,强化资本赋能的建议

  近年来,本市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落实《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推动要素资源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集聚,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广告企业发行上市。上海证监局、市委金融办等部门加强协作,不断完善企业规范培育协作机制,挖掘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举办多场政策宣讲会加强政策宣导,解读政策亮点与改革红利,聚焦辅导监管关键环节,不断优化监管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上市辅导。

  针对目前广告上市企业数量较少、路径仍不通畅的情况,我局将会同上海证监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市级联动培育机制,一是加强调研走访,排摸潜力企业,建立广告企业上市储备清单,挖掘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二是优化辅导监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推动更多广告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关于聚焦税费优化,实现精准减负的建议

  目前,按照《关于延续实施本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沪财税〔2025〕11号)规定,本市继续按照50%比例“顶格”减征本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在最大幅度内落实中央政策,持续助力数字广告企业减负。鉴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及减免政策的制定权限集中在国家层面,我局已多次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上级部门反映行业诉求,积极争取授权地方在更大幅度内自主出台减征、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下一步,我局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会同市财税部门配合国家相关部委开展研究,密切跟踪国家相关政策研究出台情况,助力企业减负增效。

  为适当减轻广告业税负负担,鼓励企业做大做强,2025年,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推出全国首个亿元级广告业专项资金,2025年共计45个产业项目9885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广告企业跨境发展,连续五年将“广告服务贸易”纳入《上海市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对符合条件的广告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下一步,我局将协调市经济信息化委,对广告企业使用算力、语料、模型给予补贴支持,提升企业创新策源能力。

  (三)关于聚焦金融创新,扩容信贷供给的建议

  近年来,本市相关部门不断优化企业融资服务。在创新金融支持方式上,2025年9月,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多家银行,针对数字广告企业定制“数广贷”金融产品,最高信用额度可至1000—3000万元,信用、担保类贷款额度最长2—3年,抵质押贷款额度最长期限可至5—10年。其中,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的“数广贷”已包含知识产权质押相关产品,可通过专利、数据资产等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进行增信增贷,单笔贷款金额最高1000万元,已有数字广告企业获得“数广贷”知识产权质押的支持。截至2026年3月底,“数广贷”已累计获贷企业883家,累计放贷42.32亿元。在扩大贴息支持力度上,市委宣传部聚焦广告业在内的12个行业大类夯实文创特色支行服务体系,2025年进一步提高文创企业单笔贷款贴息上限至1000万元,截至2025年底全市18家文创特色支行为4292家文创企业提供贷款,其中有9家广告企业已获贷款贴息39.02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委宣传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等部门进一步聚焦金融创新,为广告企业提供更加多元丰富的融资支持。一是推出“数广贷”2.0版,在全市11个特色广告产业园区设立融资信用线下工作站,在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开设“广告服务业”专区,整合“随申融”提供手机终端服务功能。二是加大政策性担保支持,协调市融资担保中心为规上广告企业提供政策性担保,扩充获贷额度。协调推动浦东、黄浦、青浦等区在新出台的广告业专项政策中增加面向数字广告企业的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三是推进知识产权融资增量扩面,依托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银行、金融机构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质效,丰富产品服务,打通堵点难点。四是持续深化文创金融合作,夯实“一区一特色支行”服务网络,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负担。

  (四)关于聚焦平台对接,建立对话机制的建议

  2025年12月,我局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平台广告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聚焦当前平台广告规则不公平不合理,明确要求平台要建立公平透明的规则制定机制,包括:平台制定、修改广告活动相关服务协议、平台规则,应当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平台内广告活动相关主体征求意见,并提供便捷的意见反馈渠道。制定、修改竞价排名、广告投放算法等核心广告规则时,应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实现互利共赢。前期,行业反映抖音等平台改变开票规则对上下游产业产生较大影响,我局对相关平台企业开展走访调研,要求平台在制定、调整广告规则时要充分听取广告企业和品牌企业的意见。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互联网平台对话机制,及时归集反馈平台生态企业合理诉求,督促指导平台企业在数据、流量和平台政策等方面给予下游广告企业更多支持,共同营造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1777346435496362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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