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7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AC6120200-2026-047 文    号 沪市监书2026264号
产生日期 2026-05-19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7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臧秀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活禽交易治理体系、保障城区公共卫生安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活禽交易是保障部分市民传统消费需求的重要渠道,也是疫病防控、环境卫生整治和市场秩序监管的重点难点。为进一步防范和控制城市公共卫生风险,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发布《关于本市暂停活禽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全市范围内暂停活禽交易。

  近年来,本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等,对本市活禽非法交易进行监管执法。一是强化部门协同,构建联防联控格局。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围绕法律法规适用、部门职责边界、执法关键环节等重点问题开展会商研判,为执法工作提供支撑。二是聚焦源头管控,筑牢疫病防控防线。市农业农村委依托“上海市畜牧兽医管理系统”预警功能,强化指定市境道口查验管控,对入沪活禽运输车辆实施查证、验物、消毒等监管,入沪活禽运输车辆取得道口签章后方可进入本市定点屠宰场,严防流入各类交易市场。严格规范活禽产地检疫等相关工作,从源头筑牢防疫防线。加强家禽屠宰能力建设,全市4家定点屠宰企业设计屠宰能力本市地产及入户活禽的屠宰需求。规范屠宰环节监管,加强对合规活禽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屠宰环节符合防疫要求。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部署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强化免疫质量管控。市卫生健康委强化综合防控,规范落实监测预警、诊断治疗、健康宣教等措施。同时,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风险研判。三是深化执法整治,规范活禽交易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内活禽交易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对市场外占道、流动设摊等违规活禽交易的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涉及活禽交易的犯罪行为开展打击整治。建立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暂停活禽交易期间,市农业农村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负责执法部门罚没的非法交易活禽进行无害化处理。2025年以来,相关部门共查处活禽非法经营案件200余起。

  你们指出的当前街边门店活禽交易存在的监管痛点与现实矛盾,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实用性强,为监管部门优化工作举措、破解治理难题提供了重要参考。今年初,针对松江区岳阳街道门店销售活禽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主动跨前一步,会同农业农村、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会商研究,明确建立协同机制,就适用的法律法规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对该区域连续开展多轮联合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发现在实践中,仍存在活禽非法交易治理短板,如法律依据不完善、部分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市民消费习惯尚未完全转变等,增加了执法难度。

  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活禽交易监管工作。一是完善法规制度,夯实监管法治基础。配合市商务委加快推进《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修订进程,结合执法实践,针对监管边界模糊、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提出针对性修订建议,为全链条监管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健全协同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效能。进一步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处理,合力破解门店交易、隐蔽售卖等难题。三是强化全链条监管,筑牢公共卫生防线。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强化指定市境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力度,深化数据预警应用,严防活禽非法流入本市。持续强化重点人兽共患病防控,常态化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委坚持联防联控,加强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健康宣教等重点措施,防范城市城市公共卫生风险。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公安部门持续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规交易、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四是深化源头治理,引导消费习惯转变。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活禽交易向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转型,加大冰鲜禽肉产品供给保障力度,引导公众转变消费习惯,从源头上减少违规活禽交易需求,构建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长效治理体系。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附件:
1777519264481177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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