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AC6120200-2026-024 文    号 沪市监书20260238号
产生日期 2026-05-22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无堂食外卖管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本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您所提出的出台无堂食外卖管理细则、建立监管档案、强化外卖平台主体责任、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食品安全封签应用、开展专项整治等建议,我局均十分赞同和积极采纳,并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力求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近年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外卖平台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网络餐饮服务领域无堂食外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努力提升本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026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规范无堂食外卖的经营行为,特别是针对您提出的几方面建议,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准入:创新“两类模式”,严把许可准入关

  我局制定了《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许可准入的基本要求。同时,制定了配套的《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于无堂食外卖最常见的美食广场模式,《细则》明确,采用美食广场模式经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根据经营品种和规模,采取“四个统一”或“管理方+N个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管理方式。采取“四个统一”食品安全管理方式的,应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日常经营实现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人员统一管理、资金统一管控、外卖统一配送,由申请人承担食品安全责任。采取“管理方+N个经营户”食品安全管理方式的,管理方应当取得餐饮服务管理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经营户的餐饮服务活动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时监控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二、强化执法:聚焦“三个维度”,筑牢安全防火墙

  一是规范重点区域。2025年,我局以全市排查发现的106个“一证多店”的无堂食外卖聚集区为重点,开展无堂食外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督促指导入驻经营者独立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压实无堂食外卖聚集区管理方与入驻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无堂食外卖聚集区“管理方+N个经营户”,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无堂食外卖聚集区管理方和入驻经营者。经过治理,106个无堂食外卖聚集区完成入驻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独立办理许可60家、停业38家、转变经营模式8家。

  二是提升问题发现能力。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全覆盖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云筛查等方式开展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监测,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能力建设,加强与外卖平台的信息互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形成工作闭环。我局开展暗访,并组织督查组,对全市16个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市级抽查工作。

  三是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着力纠治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别是无堂食外卖餐饮加工环境卫生脏乱差、加工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外卖食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2025年,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45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98件,罚没金额72.56万余元,责令整改7513家,责令停业19家,移送公安机关3件(伪造证件等)。

  三、压实平台:把好“四道关口”,拧紧入网安全阀

  我局已推动完成《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协助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在实际监管中督促外卖平台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条例》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按照规定在自建交易网站首页或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电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通过使用电子证照,杜绝外卖平台上假证、套证等情况的发生。

  二是强化“实质审查”正源。《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证书进行实质性审查,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而非仅作形式审查。通过强化外卖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准入审查,压实其作为外卖商家入网审查“第一守门人”的责任。

  三是落实“资质校验”清流。《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的不得为其提供外卖平台服务。打破外卖平台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破除“信息孤岛”,实现资质信息“一源核验、双向校准、实时反馈”,切实阻断虚假、失效资质“带病入网”的路径。

  四是推进“动态核验”固本。《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外卖商家登记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保证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摈除简单的定期打卡式更新,将静态准入转化为持续跟踪的“生命周期管理”,外卖平台须在核验窗口期主动进行信息复核、资质核验与实地抽查,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情况持续真实有效。

  四、技术赋能:深化“明厨亮灶”,构建监管新生态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通过推动《条例》修订,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自建交易网站首页或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外卖平台经营活动主页面的醒目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外卖平台应当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协助《规定》制定,要求外卖平台根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展示“无明厨亮灶”、“有明厨亮灶”标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监控画面覆盖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环节。

  二是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取得重要进展。2024年,我局推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促进餐饮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通过引导和督促相结合的方式,截至2025年底,本市已有9万余户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了“互联网+明厨亮灶”。

  三是实施差异化监管。对符合要求“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采用免予现场核查、“远程核查”等方式加快许可审批。同时,结合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机制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施智慧管理,将“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逐步接入“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非现场监管应用。

  五、社会共治:推广“食安封签”,守护外卖全链条

  一是融入“沪尚食安”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品牌。依托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在整合前期资源基础上,我局积极推出融合监管展示、科普教育、产业服务为一体的系列宣传产品,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2025年,我局举办了食安封签宣传推广快闪直播活动,线下参与活动人数达50万。

  二是推动“食安封签”广泛应用。在全国率先探索推广“食安封签”的基础上,我局通过制度创新、技术赋能、社会共治、构建覆盖“加工-配送-消费”全链条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破解外卖食品“大难题”。目前,本市食安封签被广泛推广应用,其中上海100余个示范商圈,160余家餐饮服务连锁企业100%使用食安封签。使用食安封签也已经被《条例》明确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六、专项治理:实施“四大攻坚”,打造治理新样板

  2026年,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已经成为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我局已经制定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点规范“两类主体”(即外卖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聚焦“四个治理重点”(即外卖平台入网资质审查不严、无堂食外卖经营不规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环境不整洁、经营资质和健康证明不实),实现“四个一批”(即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清退和下线一批违法入网经营店铺、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固化形成一批长效治理举措),打造“N项上海特色工作”(即推进电子证照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安封签推广、数智共治实践等工作)。目前,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虽然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动态存在,食品安全治理结果离人民群众的期望值仍有一定的差距。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继续推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高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177734180210392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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