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9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索取号 | AC6120200-2026-064 | 文 号 | 沪市监书202602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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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日期 | 2026-06-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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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9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俞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电梯‘保险+科技+服务+监管’模式,打造电梯安全治理现代化示范区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闭环管理体系 近期,市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安委办〔2026〕10号),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通过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强推动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使用单位监管。我局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享信用评价信息,建立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涉及行政处罚的,我局将通过房屋管理部门,由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严重失信行为予以扣分。通过联合约谈、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手段积极倒逼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持续规范电梯维保市场。我局印发《上海市电梯领域“反内卷、促规范”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沪市监特种〔2026〕34号),通过试点维保人员执业注册、建立维保服务和消费清单、公布电梯维保行业平均成本、严查“低价劣质”维保行为等组合拳,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发展。通过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市智慧电梯平台实施维保过程可视化记录管理,对小微型维保单位开展重点监管,引导电梯使用单位对信用评价较差电梯维保单位予以解约或不再续约,两年内本市共清退低质失信电梯维保单位63家,清退率达22%。同时,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信得过”维保单位的评选,培育一批优质骨干企业。 二、关于健全资金与保险联动机制 电梯相关保险虽未纳入强制险范畴,但多年来本市积极推进电梯保险,并通过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保险助力电梯安全管理。一是持续推进雇主责任险,电梯安装维保人员是发生电梯亡人事故的主要人群,雇主责任险对于保障电梯从业人员一旦发生事故后的追偿补偿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本市共有约1.3万人投保,平均保费每人约1400余元,近三年的赔付率达到165%。二是鼓励投保第三方责任险,我局于2013年11月联合市保监局、市金融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推行电梯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电梯本身特点增加了电梯困人精神赔偿、体检费用赔偿条款的第三方责任险、鼓励以维保单位作为投保人等制度。2019年推出共保体模式的“电梯运营安全责任保险”。目前,全市投保电梯运营安全责任险的电梯数量约为1万台。三是探索试点创新型保险,此类创新性保险主要在加装电梯和老旧住宅电梯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于加装电梯,针对质保期后没有维保维修资金,加梯无法正常运行等实际问题,部分区或者街道开展了试点,通过物业、电梯制造厂和保险公司三方合作,建立10—15年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如大地保险的“梯无忧”等,目前试点数量仅100台。对于老旧电梯,为解决故障频发、零部件更换不及时、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等问题,通过试点引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商业保险的模式,提升维修资金在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方面的资金保障作用,如太平洋保险“太好梯”,由于面临政策等不稳定因素,该项试点工作开展的并不是很顺利,目前试点数量仅200台,主要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共收益购买电梯养老险。此外,奉贤区由区财政出资,为千余台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电梯购买了综合保险(由太平洋保险承保,保费500元/台/年),涵盖安全责任险与维修费用补偿。 引入保险机制是有利于提升电梯安全运行的有效方式,但需要研究打通政策堵点。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探索研究将电梯保险费用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引导保险机构实施差异化精准定价,优化相关机制,试点建立资金与保险联动机制。 三、关于升级智慧监管平台加装电梯模块 上海市智慧电梯平台已汇集加装电梯14901台,虽然实现一梯一档,但实际管理中仍存在各部门系统数据割裂、缺乏管理模块等问题,尚未打通市场监管、住建、房管、保险等各部门数据,需要升级完善系统功能,构建加装电梯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加装电梯管理功能,强化相关信息归集,建立从建设验收、日常维保、保险投保、故障处置到报废更新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二是进一步发挥智能监测终端作用。本市从2020年4月起,已要求所有新安装的住宅电梯配备远程监测装置,同时从2024年起对早期未配备远程监测的住宅电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各区局实施加装监测装置,目前全市住宅电梯物联网覆盖率已达到71%,远程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到市智慧电梯平台。为推动远程监测数据应用,本市已试点在具备远程监测基础上可以申报电梯按需维保(最长维保时限为三个月)。目前加装电梯按需维保数量为1770台(占比11.8%),远超全市按需维保比例(占比2.7%)。尽管如此,智慧电梯平台对物联网数据的应用尚不充分,远程智能巡检等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后续我局将进一步用好远程监测装置功能,加强平台数据挖掘分析利用。三是强化维保单位信用监管。我局依托市智慧电梯平台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已建立了电梯维保单位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每季度通过市局官网对外公布,联合房屋管理部门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市场化手段予以淘汰“信用低、质量差”的维保单位,净化本市电梯维保市场。 四、关于完善应急处置体系 本市依托“智慧电梯平台”,设立上海市电梯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即时响应、自动派单、人工回访的指挥调度流程,全面构建高效应急处置体系。一是建立完善的三级响应机制,全市现有1411个一级电梯应急救援站点,其中143个站点同时承担二级电梯联动救援职责,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救援网络。指挥中心配备365天24小时人工坐席值守,全流程跟踪救援情况,确保救援的迅速、专业与安全。二是实现平台数据互联互通,上海市电梯应急指挥中心于2025年8月上线了962315电梯应急救援热线,而在成立之初便与110、119实现数据互通,被困乘客拨打110、119电话即会立即转到电梯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救援工单,实现快速救援。2025年,本市电梯困人救援时间平均为11分33秒,处于历史最好水平。近期,按照“一号响应”大格局的要求,由市热线办统筹协调,加快纳入12345的整体管理。三是加强居民安全乘梯宣传,我局会同商务、交通、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各行业领域乘梯安全宣传工作,联合市电梯行业协会开展乘梯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督促全市电梯全覆盖张贴警示标志、文明乘梯注意事项。今年以来,已发放50万份电梯安全宣传册,通过10万处梯媒屏和地铁车厢电子屏播放公益宣传片,宣传受众超1000万人次。 五、关于形成监管合力 电梯安全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通过电梯安全的全链条监管将进一步夯实联合监管成效。一是深化电梯综合监管机制,借助本市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平台,我局会同住建、房管、应急、消防、交通、商务等部门建立了电梯工作专班,研究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二是加强基层监管力量配备,目前我局已建立了覆盖16个区,247个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市、区、街镇三级电梯安全监察力量,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证的人员有5000余人,实现电梯安全网格化管理。同时,各区政府建立属地街镇“街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协助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电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每年我局均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对未按规定开展维保、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电梯等行为一律依法查处,近三年共查处电梯领域违法案件911起(占全部特种设备案件数的58.6%),罚没金额1633万余元。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电梯安全的全链条监管,积极会同房屋管理等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推广电梯“保险+科技+服务+监管”模式,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和专业监管责任“四位一体”的电梯安全全链条长效监管机制,探索打造电梯安全治理现代化的“上海模式”。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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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77849430887128203.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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