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227号提案的答复

索取号 AC6120200-2026-079 文    号 沪市监提2026290号
产生日期 2026-08-27

陈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一口价’黄金饰品销售规范刚性落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本市相关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举措

  (一)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合规根基

  根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知情权,2022年9月,我局结合监管执法实践,修订了《上海市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从事黄金、铂金、珠宝饰品销售的经营者,应当以有效的标价方式进行公示,标明成色、重量、计价单位、计价方式、加工费标准、价格等内容。

  2023年6月,市消保委协同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上海宝玉石行业协会、上海钻石行业协会及上海主要企业,共同制定发布了《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指引》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合规指引》),从产品质量、经营主体、销售过程、售后服务等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此外,本市发布了《黄金回收点经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本市有关社会团体制定了《贵金属珠宝饰品特色服务规范》《贵金属珠宝饰品特色服务认证要求》等团体标准,为规范黄金消费市场提供标准支持。

  (二)强化监督检查,推进经营规范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规范与查处并举、服务与整治并重”,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围绕包括黄金饰品在内的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加强对网络平台和实体门店监督检查,聚焦明码标价、称重计量、营销宣传等行为,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乱象,督促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合规要求。

  市消保委组织专家开展有关“一口价”黄金销售合规情况的暗访,核查商品印记标签、克重复测、旧金调换、售后服务等合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督促相关经营者及时整改,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深化宣传引导,提升维权共识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元旦春节、国庆中秋、“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等重要时段,综合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印发提醒告诫函或行政指导书、组织重点企业召开约谈会等多种方式,督促黄金饰品等领域经营者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规范销售行为,主动披露关键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共同营造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

  市消保委组织企业开展诚信经营与合规培训,通过制作讲解视频、发布消费提示、剖析典型事例等方式,开展黄金饰品消费知识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能力。2026年8月,市消保委发布《黄金以旧换新全解析:看懂套路,换新不亏》,指导消费者在黄金以旧换新过程中保持理性,不被新颖款式诱惑、不轻信低价噱头,避开相关消费陷阱。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加强进一步与市商务委、市消保委等协同配合,发挥市黄金饰品等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共同规范“一口价”黄金饰品销售行为,主要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合规指导。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宣贯,制定发布提醒告诫函,进一步明确黄金饰品“一口价”和以旧换新等相关信息的公示方式和要求,督促各相关经营者规范销售行为,持续提升企业自律意识和能力,拓展团体标准承诺执行覆盖面。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针对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不按规定标注克重、不履行主动告知义务和相关承诺等问题,进一步细化违规情形和执法依据,依法进行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消费引导。通过发布黄金消费选购指南、避坑要点,开展互动讲解、模拟场景等方式拆解“免费换新”等营销套路,帮助消费者识别消费陷阱,提升维权意识和辨识能力。

  四是进一步深化纠纷化解。畅通线上线下投诉渠道,优化纠纷调解流程,及时核查和处置“一口价”黄金消费纠纷,积极探索多种调解路径,努力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最后,感谢委员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

附件:
178658035038670103.doc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