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上海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从6月上旬至9月底开展本市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和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提升本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开展全覆盖检查,突出两种重点监管对象。一是重点检查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二是重点检查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四类违法行为。一是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二是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三是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四是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坚持“四个最严”,落实“处罚到人”。一是围绕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认真梳理排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降低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准入关,对申请此类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从严现场检查。三是加强抽检监测,根据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监测工作。四是加强食品广告、场所媒介广告巡查,集中监测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效、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快速处置。五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
发布时间:20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