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首批10项“上海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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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2020-12-29

   新华社客户端上海12月24日电  24日,首批10项“上海标准”发布,覆盖金融服务、民生服务、集成电路、新材料、重大装备等多个领域,为上海建设“四大品牌”“五个中心”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培育一批、成熟一批、评价一批的原则,今年4月,“上海标准”评价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经自愿申请、第三方机构专业技术评价、社会公示、“上海标准”评价委员会综合评定,10个标准项目被最终确定为“上海标准”,其中涵盖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首批10项“上海标准”充分体现了标准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技术创新以及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例如此次发布的“上海标准”之一的“上海金”标准(《金锭》),是“上海金”集中定价交易机制的信用基础,目前全球多家知名大型黄金企业均采用该标准生产金锭,并实现了与伦敦金银市场协会的质量互认。该标准为提升“上海金”在国际黄金市场的定价权提供了支撑,有力助推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同日发布的监护型救护车标准(《监护型救护车配置规范》),是全国院前急救领域第一份地方标准。标准制定实施后,实现了院前院内急救的紧密衔接。与2015年相比,上海市目前120急救平均反应时间缩短近5分钟,心肺复苏成功案例增加103%。

   据悉,推行“上海标准”标识制度是《上海市标准化条例》的创设性规定。《上海市标准化条例》明确,上海市推行上海标准标识制度,上海市制定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经自愿申请和第三方机构评价,符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的,可以在标准文本上使用“上海标准”标识。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学军表示,“上海标准”标识制度实施的目标,是把“上海标准”作为高水平的标准品牌来打造,比照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形成一批比肩国际先进水平、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标准集群。“让‘上海标准’成为高水平标准的代名词,‘上海标准’专用标志成为高水平标准的特有符号,不断提升‘上海标准’国际影响力。”

 

原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