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命名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索取号 | AC6040212-2024-019 | 文 号 | 沪市监质发2024049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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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4-12-04 |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命名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 集成服务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提升,发挥质量支撑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沪市监质发〔2024〕196号),市局对经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所在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的项目,依据《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项目效能评估指南(试行)》(沪市监质发〔2023〕347号)组织开展了评估,现命名上海市东方美谷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等12个项目为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项目(第一批),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服务项目要不断增强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效能,为企业提供优质、便利服务,支撑中小微企业质量升级,推动产业集群、特色优势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项目(第一批)名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项目(第一批)名单 (按拼音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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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7321709969681230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