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本市粮食收购用计量器具管理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16-2020-013 文    号 沪市监计量20200506号
产生日期 2020-10-23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本市粮食收购用计量器具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粮食物资储备局:

    为切实保护本市农民切身利益,维护粮食收购过程中的贸易结算公平,保障秋粮收购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现决定进一步推进做好本市粮食收购用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前期排摸梳理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粮食物资储备局要摸清本市粮食收购单位信息,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组织辖区内粮食收购单位梳理粮食收购用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粮食收购用计量器具自查表见附件1),全面掌握相关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现状。

    二、督促做好量值溯源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粮食物资储备局在排摸梳理的基础上,指导粮食收购单位建立计量器具台账和计量管理制度,要求粮食收购单位在今年秋粮收购前完成用于贸易结算且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粮食收购计量器具检定机构名单见附件2),督促粮食收购单位通过检定、校准等方式保证其他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

    三、依法做好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各区市场监管局、粮食物资储备局在做好粮食收购单位的指导和帮扶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粮食收购用计量器具的日常监管,在粮食收购资格的许可审批及其证后监管中严格落实收购粮食所用的计量器具的法制要求。对存在使用未经强制检定或经强制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的以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粮食收购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为本市粮食收购工作做好保障。请各区市场监管局、粮食物资储备局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开展的工作小结分别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执法稽查处。

    联 系 人: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何佳亮

    联系电话:18321234084

    联系邮箱:18321234084@163.com

    联 系 人: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执法稽查处  潘鼎文

    联系电话:18930598707

    联系邮箱:shgrain@163.com

 

    附件:1.粮食收购用计量器具自查表

          2.粮食收购计量器具检定机构名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粮食收购用计量器具自查表

 

 

粮食收购单位名称

 

粮食收购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粮食收购计量器具使用情况

序号

器具名称

数量

已检定或校准数量

备注

1

水分快速测定仪(强检)

 

 

 

2

容重器(强检)

 

 

 

3

电子天平(强检)

 

 

 

4

地上衡(非强检)

 

 

 

5

温湿度计(非强检)

 

 

 

6

 

 

 

 

7

 

 

 

 

           
 

 

附件2

 

粮食收购计量器具检定机构名单

 

 

序号

检定机构名称

授权

范围

项目

联系电话

1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上海

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非自动衡器

8008205172

2

浦东新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浦东

非自动衡器

58587678

3

宝山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宝山

非自动衡器

56109640

4

闵行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闵行

非自动衡器

64985125

5

嘉定区计量质量检验检测所

嘉定

非自动衡器

59929748

6

金山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金山

水分测定仪、非自动衡器

33694781

7

松江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松江

非自动衡器

57724439

8

青浦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青浦

非自动衡器

69200560

9

奉贤区计量检定所

奉贤

非自动衡器

18121367817

10

崇明区计量质量检测所

崇明

非自动衡器

69612512

 

 

附件:
1603158207468211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