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电能表状态更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16-2024-020 文    号 沪市监计量20240335号
产生日期 2024-07-17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电能表状态更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市监计量〔2024〕335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有关电能表“根据表计状态延期”规定和《2024年上海市计量工作要点》有关要求,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动实施电能表状态更换工作。现将《2024年上海市电能表状态更换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上海市电能表状态更换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JJG(沪)56—2016电子式交流电能表使用中检定规程》《JJF(沪)57—2018基于统计抽样的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的实施规范(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市电能表计量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本市范围内对使用期满8年的电能表采用统计抽样方法实施状态更换。在保障电能贸易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总体成本的消耗,促进资源的集约利用,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范围

  本次电能表状态更换工作的对象为2025年到期的本市范围内由电网企业集中采购管理,采用直接接入方式测量居民、公建配套、小型工商业等用户电能的电子式单、三相有功电能表,预计约有39万台(以实时运行数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全市到期电能表区域分布数

序号

行政区

单相电能表(台)

三相电能表(台)

1

浦东新区

85531

21412

2

徐汇

7552

2592

3

长宁

3132

3348

4

普陀

14876

3970

5

静安

8498

2887

6

虹口

15574

1499

7

杨浦

4984

2498

8

黄浦

2780

2538

9

宝山

20832

7682

10

闵行

19134

8126

11

嘉定

17903

7982

12

金山

11654

5364

13

松江

27998

12331

14

青浦

8172

7412

15

奉贤

17481

5118

16

崇明

25839

6135

小 计

291940

100894

总 计

392834

  三、责任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负责基于统计抽样方法对本市电能表实施状态更换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协助负责基于统计抽样方法对本市电能表实施状态更换工作的监督管理、申投诉处理和相关宣传工作。

  (三)本市电网企业根据《JJG(沪)56—2016电子式交流电能表使用中检定规程》《JJF(沪)57—2018基于统计抽样的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的实施规范(试行)》提出适用于统计抽样方法开展状态更换工作的电能表批;负责抽样电能表的拆回;负责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的应用实施等。

  (四)本市相关专业社团组织受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承担电能表状态更换的相关工作,包括负责制定并下达抽检计划、抽样拆表过程的监督、检定结论评审以及应用结果监督等。

  (五)本市经依法授权的电能表强制检定机构负责配合相关专业社团组织开展电能表批信息的审核;负责抽样电能表的检定;负责提出对由其实施首次强制检定电能表批的状态更换申请等。

  (六)本市经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受市市场监管局委托负责对本市经依法授权的电能表强制检定机构的抽样检定工作质量开展核验,提供技术支撑等。

  四、2024年电能表状态更换工作步骤

  (一)电能表到期批的提出和确认。本市电网企业负责对其安装在全市范围内的2025年度到期的在用电能表信息进行批的划分。相关电能表批的信息应经本市相关专业社团确认(2024年7月完成)。

  (二)抽检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相关专业社团组织按照确认的电能表批信息编制抽样计划。电网企业根据年度抽检计划负责抽检样品及备品的现场拆回,并于一周内将抽检样品及备品送至经依法授权的电能表强制检定机构,双方做好实物与信息的核验和交接(2024年8月完成)。

  (三)检定的实施。经依法授权的电能表强制检定机构负责电能表检定工作,并对电能表批的极限质量水平进行判断,形成该批电能表是否需要到期更换或延期使用的结论(2024年9月完成)。

  (四)检定结果的核验。经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按每批检定样品不少于百分之五的比例开展检定工作质量的核验(2024年10月完成)。

  (五)结论的评审。相关专业社团组织组织专家对电能表状态更换工作的实施过程、检定和核验结果进行全面评审(2024年11月完成)。

  (六)检定周期调整申请的提出与确认。经依法授权的电能表强制检定机构根据评审结论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调整电能表检定周期的申请。经市市场监管局确认后,相关电能表批检定周期的调整情况反馈至经依法授权的电能表强制检定机构、电网企业和相关专业社团组织(2024年11月完成)。

  (七)信息发布。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相关专业社团组织官网等渠道发布电能表状态更换信息(2024年12月中旬完成)。

  (八)后续管理。结合在线智能电能表状态评价工作和现场抽检,对批准延期的电能表开展监测,进一步确保电能贸易公平。

  五、工作要求

  采用统计抽样方法开展电能表状态更换的实施过程应符合上海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JJF(沪)56—2016电子交流电能表使用中检定规程》《JJG(沪)57—2018基于统计抽样的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的实施规范(试行)》规定的技术指标和管理要求。

  为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积极稳妥地推进电能表状态更换工作,确保统计抽样过程的科学性和独立性,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抽样过程的控制管理。在人员要求方面,抽样人员不少于2名,并应熟悉计量法律法规和计数抽样标准,抽样过程有录像记录。在样品管理方面,电能表拆回时应记录电量读数和封印状态,并拍照存档。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可会同专业社团组织对现场拆回工作质量开展抽查核验。

  (二)加强对检定过程的控制管理。检定过程应严格按照《JJG(沪)56—2016电子交流电能表使用中检定规程》实施,具体的计量技术指标应严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96—2012电子式交流电能表》要求。为确保检定过程准确、可靠,市市场监管局将委托经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负责对完成的检定样品工作质量开展复核。

  (三)加强舆情监测和正面宣传。继续开展电能计量科普宣传,进一步普及计量科学知识,赢得全社会对电能表状态更换工作的最大理解和配合。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要加强舆情监测,防范和化解重大计量风险,同时做好申投诉处置工作,遇有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对信息披露的公开管理。为更稳妥的推动电能表状态更换工作,保障公平贸易,经抽样检定凡是符合要求的电能表批将被允许延长不超过4年的检定周期。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应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渠道,方便市民查询。

  (五)加强对电能表延期后的控制管理。电网企业应开展对在用电能表特别是延期使用的电能表运行状态的跟踪和对居民用户申投诉情况的定期统计汇总;经依法授权的电能表强制检定机构应开展对在用电能表及延期使用的电能表现场抽样检定,持续监测其计量性能;相关专业社团组织可以组织开展对延期使用的电能表运行状态的分析,配合实施应用结果监督。对于可能出现的极个别计量失准的情况,电网企业应按照本市地方标准《DB31/T 748—2013电能计量差错的退补电量核算方法》做好退补费用工作。

附件:
1720690355317508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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