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展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服务的通告
索取号 | AC6040216-2025-005 | 文 号 | 沪市监计量2025011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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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5-05-22 |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展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服务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计量人才改革工作的通知》(市监计量函〔2024〕603号)有关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决定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开展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服务,充分激发计量人才活力,进一步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有关服务工作事项详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服务工作指南(试行)》(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服务工作指南(试行)
202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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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7447049385733130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