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对本市地方标准《车用汽油》意见的函

索取号 文    号
产生日期 2013-06-26

  上海市地方标准《车用汽油》(修订)已经专家评审,即将发布,以替代原DB31/427-2009《车用汽油》。该标准由上海市环保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由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上海公司等单位起草。该标准的实施,对规范上海地区车用汽油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减少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制定过程中,编制单位根据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有关规定,在立项前后以及起草具体标准时,征集并吸收采纳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鉴于该标准涉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较多,为在标准正式批准发布前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要求,切实提高标准实施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协调性,决定再次征求意见。请贵部门、单位于2013年75日(周五)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逾期不返回,视为无意见。

  国家车用汽油标准的制定工作也已处于报批阶段,我局将积极跟踪国家标准制定动态,在相关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及时组织实施。

  联系人:倪旦红,李三营联系电话:5426233454262264

  传真:54263632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6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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