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17-2023-029 文    号 沪市监标技20230462号
产生日期 2023-10-16

各有关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加强本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标委”)管理,提升地标委的工作质量,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本市地标委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批准成立满一年及以上的地标委。

二、考核内容

对地标委的日常管理、职责履行、工作成效等进行全面考核,涉及工作保障、活动开展、调整换届、归口地方标准管理、地方标准宣贯培训以及实施成效等23项内容,详见《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细则(试行)》(附件1)。

三、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自查自评、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评。各地标委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细则(试行)》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和自评打分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二)材料报送。自查报告(示例详见附件2)、打分表、佐证材料电子版(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报地方标准技术审评中心(邮箱:spzxsh@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审核。地方标准技术审评中心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各地标委报送的考核材料的审核,形成初步考核结论。

(四)现场核查。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现场核查。

(五)确认结果。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考核情况综合确定地标委年度考核结果。

五、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刘文涛,联系电话:64220000转2527分机;地方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联系人:曹玉妹,联系电话:54045394。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细则(试行)

                                                   2.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查报告示例

          3.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电子报送材料格式要求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4日

 

 

 

 

附件1

 

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细则(试行)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评估标准

A1

日常

管理

(30分)

B1秘书处工作保障(6分)

1.工作人员

2

配备所需工作人员,人员能力满足工作需要。

2.经费保障

2

经费保障满足工作需要。

3.办公场所与设施

2

办公场所与设施满足工作需要。

B2计划总结(2分)

4.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

编制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并有效执行。

B3本专业领域标准体系。(4分)

5.本专业领域标准体系

4

建立和完善本领域标准体系框架并进行动态调整的得4分;有标准体系框架未进行动态调整的,酌情扣0.5—3.5分;未建立标准体系框架的,不得分。

B4地标委活动开展(10分)

★6.全体委员大会

5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大会,研究讨论相关重大事项。

7.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5

有计划地组织委员开展相关标准化知识培训或标准化学术交流活动每年至少一次。

B5调整换届(6分)

8.委员调整

2

按规定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委员调整情况。

9.换届申请

4

按规定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换届申请,并报送本届地标委工作情况总结和下届地标委组建方案。

B6印章管理(1分)

★10.印章管理

1

建立印章管理制度,使用范围符合规定。

B7工作纪律(1分)

★11.工作纪律

1

地标委工作纪律良好,在工作中没有影响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公正公平、弄虚作假等行为。

A2

职责

履行

(45分)

B8归口地方标准管理(42分)

12.归口管理地方标准数量

8

归口管理地方标准数量≥15,得8分;6≤归口管理地方标准数量<15,得5分;0<归口管理地方标准数量≤5,得2分,归口管理地方标准数量为零的,不得分。

13.地方标准的立项和修订申请

8

提出本专业领域地方标准立项和修订建议并获批准立项的,立项1项得6分,每增加1项加1分,得分不超过8分;

提出本专业领域地方标准的立项和修订建议,获主管部门同意提出正式立项申请的,得4分;

未提出本专业领域地方标准的立项和修订建议的不得分。

14.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率

10

积极组织或参加标准制修订活动,按计划完成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项目完成率≥85%得10分;项目完成率≥75%得8分,项目完成率≥67%得5分;≤67%不得分。

15.地方标准技术审查质量

10

严格把控地方标准技术审查质量,送审和报批标准格式规范、技术要求科学合理,审定后及时报批的得10分;送审和报批标准格式较规范、技术要求较科学合理,审定或报批标准存在个别退稿的得7分;送审和报批标准格式不规范,存在审定不通过、审定和报批标准被多次退稿或报批严重超时的不得分。

16.地方标准复审

6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归口地方标准的复审工作,按时完成归口地方标准复审,并对复审形成修订结论的标准在1年内及时提出修订申请的得6分;按时完成归口地方标准复审,未及时提出修订申请的酌情扣1—3分;未按时完成归口地方标准复审的不得分。

B9其他标准化工作任务(3分)

17.完成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按要求完成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A3

工作

成效

(25分)

B10标准实施(18分)

18.地方标准宣贯

8

组织开展归口地方标准宣传培训工作3次以上,得10分;2次得6分,1次得3分,0次不得分。

19.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

5

及时跟踪归口标准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归口本领域重点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评估结论准确、完整的得5分;评估工作做得不到位或评估结论不全面的酌情扣1—3分;未开展评估工作的不得分。

20.地方标准实施成效

5

归口地方标准实施后,在规范行业发展、支撑政府决策、提升生产、质量与效率、降低成本、满足相关方需求、满意度等方面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视效益情况综合判断后得分。

B11专业影响力(7分)

21.委员影响力

3

地标委成员参与本专业领域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得1分;地标委成员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的交流合作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得1分;地标委成员参加全国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或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得1分。

22.归口地方标准影响力

2

归口地方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得2分。

23.参与国家、行业、团体、企业及国际标准制定

2

参与本专业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得2分,参与本专业领域团体、企业标准制定的得1分。

合 计

100

 

 

注:1.带“★”项为否决项。该项不得分的直接判为不合格;

2.本细则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2(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查报告示例)

 

××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自查报告

 

1 基本情况介绍

技术委员会成立时间、目前是第几届,换届时间、工作范围、委员构成、制度建设等情况概述。

注:提供委员会信息表、委员会委员信息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2 自评指标分析

2.1 工作人员

介绍人员数量、资质等具体内容。

注:提供人员证书等佐证材料。

2.2 经费保障

介绍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等具体内容。

注:提供专项资金证明等佐证材料。

2.3 办公场所与设施

介绍具体办公地点、设施设备配备等具体内容。

2.4 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介绍当年工作总结及来年计划编制完成情况等具体内容。

注:提供当年总结、来年计划等佐证材料。

2.5 本专业领域标准体系

介绍本领域标准体系框架建设及动态调整等具体内容。

注:提供标准体系框架,明细表等佐证材料。

2.6 全体委员大会

介绍全体委员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数、议题等具体内容。

注:提供会议通知、签到、照片、简报等佐证材料。

2.7 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介绍本地标委牵头组织开展的标准化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的时间、地点、出席人数、议题等具体内容。

注:提供活动通知、签到、照片、简报等佐证材料。

2.8 委员调整

介绍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委员调整情况,不存在调整的可写“本年度无委员调整”。

注:提供调整申请、答复等佐证材料。

2.9 换届申请

介绍换届情况,不存在换届情况的可填写“标委会于××年完成换届,本届标委会尚在任期内”

注:提供换届申请、答复等佐证材料。

2.10 印章管理

介绍印章管理制度建立及印章保管、使用情况。

注:提供章程(含印章管理)、印章管理制度等佐证材料。

2.11 工作纪律

介绍在标准化工作中的纪律执行情况。

2.12 归口管理地方标准数量

给出截止当年度归口地标清单(现行有效、在研)。

注:提供现行有效标准清单、在研标准清单等佐证材料。

2.13 地方标准的立项和修订申请

给出2023年提出立项申请获批立项、提出立项申请但未或立项的标准清单。

注:提供当年度立项和修订标准清单等佐证材料。

2.14 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率

介绍当年度完成报批的标准情况。

2.15 地方标准技术审查质量

介绍当年度完成技术审查(包括立项、审定、报批)标准的名称、数量、标准质量等情况。

2.16 地方标准复审

介绍当年度开展归口地方标准的复审情况。

2.17 完成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介绍当年度完成任务事项。

2.18 地方标准宣贯

介绍组织开展归口地方标准宣传培训具体内容。

注:提供培训通知、签到、照片、简报等佐证材料,提供宣贯清单。

2.19 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

介绍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情况。

注:提供归口重点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等佐证材料。

2.20 地方标准实施成效

给出归口地标在规范行业发展、支撑政府决策、提升生产、质量与效率、降低成本、满足相关方需求、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

注:提供标准被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引用、满意度情况等佐证材料。

2.21 委员影响力

给出委员姓名、参与当年度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名称;委员姓名、当年度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的交流合作名称;委员姓名、参加的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名称。

注:提供标准文本、参与活动的证明、委员证书等佐证材料。

2.22 参与国家、行业、团体、企业及国际标准制定

给出参与制订的当年度发布的标准名称。

注:提供标准文本、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

3 自查结果总结及下一步措施建议包括对考核工作的建议。

 

 

 

 

 

 

附件3

 

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

电子报送材料格式要求

 

文件夹命名:“2023年度××地标委考核材料”,包括以下三个子文件夹:

a)“评分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格式见附件1;

b)“自查报告”: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格式见附件2;

c)“佐证材料”:每个文件夹以《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细则(试行)》中的“考核内容”命名,文件夹内存放相对应的佐证材料。

附件:
169560901239125903.doc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