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172026174 文    号 沪市监标准202627号
产生日期 2026-02-24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上海市标准化

  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本市单位积极参与和有效开展标准化工作,我局编制了《2026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申请工作。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

  申请指南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五个中心”、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等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的部署,鼓励和支持本市单位积极参与和有效开展标准化工作,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申请指南。

  一、申请主体

  凡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单位,在规定的项目期限内从事标准化推进项目并作为主要承担单位,均可提出申请。

  申请项目应未获得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多个单位同时承担同一标准化推进项目的,原则上只对该项目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支持。同一单位在同一申请年度内,同一类别项目申请数量不超过5项,申请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A类)

  标准实施日期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上海市地方标准。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被政府采信的团体标准。

  同一单位参与的系列标准或分部分标准,视情况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申请。

  1.国际标准:由本市单位主导制修订或实质性参与制修订的国际标准。

  2.国外先进标准:由本市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其他重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见附件1)发布的标准。

  3.国家标准:由本市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和发布的标准。

  4.行业标准:由本市单位主导制修订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标准。

  5.上海市地方标准:由本市单位主导制修订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和发布的标准。

  6.团体标准:由本市社会团体发布、已自我声明公开、被本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采信使用并且符合“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标准(团体标准只能由发布和实施该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申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主导制修订的单位: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序第一的起草单位;标准文本未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发布单位或技术归口单位提供“主导制定标准”的证明。

  (二)标准化技术组织项目(B类)

  1.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的项目:2025年新承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主席、副主席;2025年度工作成绩突出、承担重大国际标准化活动且影响力显著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

  2.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的项目:2025年新承担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2025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

  3.承担上海市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的项目:2025年新承担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4.承担国家标准验证点的项目:2025年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批准成立的国家标准验证点。

  5.承担上海市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项目:2025年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批准成立的上海市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

  (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C类)

  1.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在2025年通过验收且建设成效显著的标准化试点项目。

  2.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实施,在2025年通过验收且建设成效突出的标准化试点重点项目。

  (四)标准化活动项目(D类)

  2025年由本市标准化技术组织以外的单位承担的在本市举办的国际、国家标准化论坛等重大标准化活动项目。

  三、重点支持的领域

  本年度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将紧密围绕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以及本市“2+3+6+6”现代化产业体系,按照优中选优、重点突出、示范引领的原则,择优支持技术水平先进、创新性显著、实施成效突出的标准化推进项目,具体如下:

  (一)高新技术领域

  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新材料、高端仪器、基础软件、生物制造、航空航天、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量子技术、核聚变、脑机接口、具身智能、智能终端、6G移动通信、新型储能、生物基等。

  (二)现代服务业领域

  数字经济、科创服务、商贸流通、航运物流、金融科技、现代供应链、时尚消费品、文化旅游体育、家政、养老、理疗等。

  (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

  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城市运行安全、城市更新、教育托育、公共卫生、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文化体育等。

  (四)农业农村领域

  智慧农业、装备农业、种源农业、绿色农业、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新型城镇化等。

  (五)节能环保领域

  绿色低碳、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循环经济、氢能、可再生能源等。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单位于2026年3月20日23:59前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政务服务—特色专栏”,选择“惠企政策精准服务”(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policy_zq/policy/index?from=zwfw),选择“立即申报”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保存并下载申请表(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

  (二)材料提交

  申请单位完成网上申请后,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需签字盖章)于2026年3月20日前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见附件2)进行预审。

  (三)各区预审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申请材料一致性和齐全性作审查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预审汇总表连同项目申请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免申即享

  满足以下支持条件的项目,无需提交申请资料,将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动筛选出符合政策要求的单位名单通知到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单位。

  1.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5年我国牵头制修订ISO、IEC国际标准清单》)项目;

  2.2025年新设立的各级标准化技术组织;

  3.2025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4.2025年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5.2025年通过验收且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市级标准化试点重点项目。

  五、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按以下顺序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所有外文材料均需附中文译文。

  (一)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填报并打印)。

  (二)根据申请项目类别,选择提供下列材料:

  1.A类:提供正式标准文本,标准发布公告,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实施材料[标准宣贯情况、标准实施情况、标准应用情况和实施(预期)效益等]。

  国际标准、国际先进标准另需提供(所有外文材料均需附中文译文):(1)提案被采纳的材料(如决定项目负责人的会议纪要或报告、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出具的认定材料、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提案审核表等);(2)在标准制定期间,标准编写人员为申请单位在职员工的材料(如劳动合同或社保明细等);(3)参与程度的材料(如国际会议邀请函、参会注册专家名单、参会签到表、会议照片、会议记录报告、提交的技术提案被最终采纳的投票结果和会议纪要等)。

  团体标准另需提供被本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实际采信使用的行政文件。

  2.B类:2025年度标准化技术组织总结报告。

  3.D类: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开展重大标准化活动的文件,活动通知、议程、签到表及会议纪要等过程性材料,活动照片、活动信息等宣传类材料。

  (三)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列表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审联系表

  附件1

  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列表

序号

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名称

1

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

2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

3

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

4

国际固态技术协会(JEDEC)

5

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ETSI)

6

开放移动联盟(OMA)

7

物联网领域国际标准化组织(ONEM2M)

8

国际电子工业联接协会(IPC)

9

全球清算对手方协会(CCP12)

10

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3GPP)

11

5G汽车通信技术联盟(5GAA)

12

自动化及测量系统标准协会(ASAM)

13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UL)

14

国际汽车工程师学会(SAE)

15

美国石油协会(API)

16

英国标准协会(BSI)

17

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

  附件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审联系表

序号

注册地所在区

市场监管局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杨高中路2900号3号楼305室

陆老师

68824362

2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

河南南路800号603室

时老师

63767733

3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静安区洛川中路880号403室

蔡老师

56657070

×403

4

徐汇区市场监管局

徐汇区南宁路969号1110室

左老师

64395275

5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长宁路1436号A栋504室

朱老师

22187127

6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铜川路1321号3号楼803室

刘老师

52564588

×4803

7

虹口区市场监管局

大连西路296号223室

杨老师

51851103

8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

榆林路791号905室

谌老师

55899956

9

宝山区市场监管局

宝山区新二路88号411室

李老师

56677880

×80087

10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

沪闵路6388号304室

石老师

54479107

11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嘉定区迎园路955号510室

陆老师

59992879

12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

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1103室

盛老师

57922753

13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松江区文诚路69号415室

肖老师

37615304

14

青浦区市场监管局

青浦区青松路175号1101室

张老师

39258027

15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58号308室

庄老师

37563112

16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崇明区东门路388号3号楼402室

高老师

59613779

附件:
FW20260107002403.pdf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