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20年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 0 | 文 号 | 沪市监认证20200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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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0-04-15 | ||
沪市监认证〔2020〕168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2020年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19〕102号)要求,按照《2020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沪市监认证〔2020〕115号)和《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沪市监信用〔2020〕103号)安排,现就做好2020年本市认证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重点,提升监管质量 1.聚焦重点领域,加强行业治理。各单位应认真梳理本区域内认证行业实际情况,把握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强制性认证活动监管、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管和CCC免办后续监管等工作,加大对高风险重点领域认证活动监管力度。要通过现场监督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着力解决认证监管工作存在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认证机构认证活动不规范、未实施有效的跟踪检查等问题,营造规范有序的行业环境。 2.突出问题导向,提高监管效能。为进一步加大认证活动监管力度,市局今年将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抽查、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抽查、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抽查和产品抽检、流通领域有机产品风险监测等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管(详见附件1)。各单位应结合市局安排和区域实际,统筹监管资源,本辖区认证监管工作可结合市局、区局相关检查活动合并开展,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抓关键,突出监管实效。 3.守牢安全底线,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买证卖证、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遗漏认证程序、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问题发现、甄别和处置能力。各单位要结合日常监管所掌握的情况,主动发现和分析在认证监管领域可能存在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加大检查结果处置力度。 二、加强协同,严格依法履职 1.优化流程方案,严格落实要求。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检查方式,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获证组织开展认证活动监督检查,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事项和比例,规范和优化监督检查流程。坚持认证监管一盘棋思想,对总局、市局已抽查覆盖的,除重大违法事项、举报投诉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相同内容相同性质的检查,避免重复多头布置。 2.健全沟通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各单位要加大监管与执法联动,加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认证监管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执法总队要发挥专业支队执法优势,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机场分局要发挥属地监管职能,加强投诉举报案件处置,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升执法效能,案件处罚信息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3.结合区域实际,创新监管方式。各单位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积极探索信用分类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制度,着力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各单位要立足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形势,严格落实总局《关于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口罩等防疫用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监管与服务并重,兼顾包容审慎,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认证监管工作。 三、强化组织,夯实监管基础 1.加强组织策划,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流程和要求,配优配强监管执法人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度认证监管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重视监管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将抽查检查最终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法依规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业务学习,强化队伍建设。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认证监管业务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认证监管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队伍,做到履职尽责,公平公正监管。 3.及时总结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加强认证监管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送,于2020年11月20日前向市局认证处报送年度认证监管工作总结及工作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例,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及时报告。 联系人:武鹏、赵岳峰,联系电话:64220000转2829或2827分机。
附件:1.2020年认证监管工作计划表 2. 年认证监管工作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汇总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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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5862479457964500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