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转供水价格行为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07-2022-003 文    号 沪市监垄价20220404号
产生日期 2022-09-16
各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水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化工区管委会,各供水企业,各类转供水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64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非居民用户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2〕23号)要求,切实做好规范本市转供水价格行为相关工作,确保优惠政策在本市及时、有效传导到位,减轻终端用户负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转供水价格行为的告知书》(附件)要求,对转供水主体继续做好政策指导工作,加强工作协同,市、区联合推进,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规范转供水价格行为。

        二、请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拓宽信息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本市转供水主体和终端用户全面准确知晓。

        三、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引导转供水主体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转供水价格行为的告知书》要求执行,并做到即知即改,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转供水价格行为的告知书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1662705373798240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