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15-2022-028 文    号 沪市监特种2022463号
产生日期 2022-11-02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处室,各有关直属单位:

  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27号公告发布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以下简称“新考规”)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93号),为更好地实施新考规,进一步规范本市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不断不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实施主体

  根据新考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负责高级检验师、检验师和锅炉能效测试检验员、锅炉水(介)质检验员、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客运索道检验员的资格认定事项;市局负责除了市场监管总局实施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事项以外的其他检验人员资格认定事项。

  二、工作职责

  (一)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工作职责

  牵头负责本市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并对委托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的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受市局委托,市局行政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对在本市申请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认定的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审查,并将受理结果反馈申请人、受理信息发送至考试机构。

  2.接收考试机构上报市局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试结果并进行预审。

  3.承担本市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文书制作及发放工作。

  4.负责将本市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证书审批信息上传至市局官网和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平台,并反馈给考试机构。

  (三)考试机构工作职责

  市局委托上海市特种设备管理协会作为本市考试机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对接市场监管总局考试机构,制定本市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试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年度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试信息。

  2.接收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已受理的申请资料信息。

  3.确认补考人员的申请资料信息。

  4.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并发送、发布考试结果至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和申请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保障

  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文件和新考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适时成立上海市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统筹推进考核发证工作。要根据新考规规定和市政府“一网通办”的相关要求,抓紧研发并完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发证系统,自2022年11月16日起,本市特种设备检验人员申请报名、预审受理、审批发证等全部按照“一网通办”流程开展。

  (二)做好工作衔接,提升工作质量

  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做好新旧考规的衔接工作以及新旧证书的转换。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和考试机构要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抓紧编制办事指南,不断改进和优化考核发证流程,确保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与发证工作质量。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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