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安全运营合规指引》的通知
索取号 | AC6040215-2025-013 | 文 号 | 沪市监特种20250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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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5-06-27 |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安全运营合规指引》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市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大型游乐设 施运营使用单位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沪市监特种〔2024〕167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牵头制定了《上海市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安全运营合规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宣传,指导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使用安全责任制,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安全运营合规指引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部署,进一步督促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合法合规经营,特制定本指引。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 第二部分 分 则 一、资质合规“一主线” (一)设备要求 1.型式试验:使用单位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资质的生产厂家采购大型游乐设施,并持有效的设计文件鉴定报告(附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附证书)。 2.开工告知: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移装)、修理的施工单位(已取得许可施工),应当在施工前向所在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按规定办理施工告知手续。 3.监督检验:大型游乐设施施工单位在办理完施工告知手续后、开始施工前,应向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注册登记:使用单位应当在大型游乐设施投入使用前,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场地要求 1.公园绿地内游乐区设置应当与公园绿地整体环境相协调,并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公园绿地规划设计方案,相对独立,集中设置。(2)与公园绿地核心景观区、安静休憩区、出入口等保持适当的距离,并用园林植物或自然地形等进行适当隔离。(3)游乐区距离城市道路不小于10米,距离居民区不小于20米。 2.严格控制公园绿地游乐区面积,其用地比例应当符合《上海市公园绿地游乐设施管理办法》规定。 (三)禁止性要求 历史名园、4公顷以下的公园、开敞式公园绿地、科研为主要功能的公园,原则上不得设置有动力的游乐设施。 二、安全管理“两手抓” (一)设备安全管理 1.应当使用经检验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大型游乐设施,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大型游乐设施。 2.应选择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安装、改造、修理特大型游乐设施。 3.大型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使用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的1个月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不得继续使用。 4.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开展设备运营前的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对乘客束缚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且作出记录。 5.对于大型游乐设施滑行车类中单车滑行车系列和多车滑行车系列的A级设备,每日设备运行前,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制动装置、驱动装置、提升或弹射装置、联锁保护装置的功能进行测试,对止逆行装置、侧轮间、制动板固定和位置、车轮磨损情况进行检查。 6.应当建立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维护保养作业和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每台游乐设施的维护保养周期,明示维护保养情况信息。 7.运营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停机检查、严禁带病运营。要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有完整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8.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其相关体育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场地安全管理 1.公园绿地游乐区内应当合理控制游乐项目的密度,保持适当的设施间距。游乐区内园路宽度应当不小于2米;相邻游乐设施的安全栅栏水平间距应当不小于2米;游乐设施运行时,游客正常姿态下身体的包络线与乔木树冠外缘距离应当不小于2米、与灌木距离应当不小于1米。 2.应在大型游乐设施的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张贴乘客须知、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应当根据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行特点,在醒目位置设置,包括:(1)乘坐大型游乐设施的禁忌病症;(2)乘客身高、年龄等限制;(3)必须由成年人陪同乘坐的要求。 3.应在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行区域周围,设置隔离护栏或者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4.应在大型游乐设施运行中可能发生坠物情况的区域,设置安全防护网。 5.在运营场所公共区域内,设置人行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 6.夜间运营的,在大型游乐设施及其通道、出入口设置充足的照明。 7.操作室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操作室应单独设置,操作空间和照明应当满足操作需要,方便操作;(2)在操作人员无法观察到运行情况并有可能发生危险的盲区,应当设置监视系统等安全措施;(3)操作室应当视野开阔,操作室内不能观察到全部乘客上下情况且乘客束缚装置没有与起动按钮联锁的,应当在相应的位置设置起动确认联锁按钮。 8.应当根据大型游乐设施运行情况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覆盖重要运行区域,记录操作人员、服务人员、乘客及设备运行情况,保证操作人员及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视频监控设备的供电线路应当独立于设备供电线路,单独设置,视频储存期限应当不小于10天。 9.对于飞行塔类大型游乐设施中非液压提升的高空飞翔设备,应当配备相应的高空救援装置,或者与具备相应能力的救援机构建立协调机制并开展联合应急演练,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快速开展应急救援。 10.应当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条件,设备高度或者运行高度20m以上的室外大型游乐设施在风速大于15m/s时,应当停止运行。要落实好台风、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下的关停、告示等工作。 三、人员配备“三步走” (一)建立组织构架 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和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二)完善人员配置 使用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总监、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员以及作业人员。 1.主要负责人指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实际控制人,对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负总责。 2.安全管理负责人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如:分管安全的副总),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职责,领导本单位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工作。 3.安全管理员指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负责大型游乐设施具体的使用安全工作,专职安全管理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项目代号为A)。 4.安全总监一般由安全管理负责人兼任,应当有专门的任命文件。安全员一般由安全管理员兼任,应当有专门的任命文件。 5.作业人员负责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操作,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大型游乐设施操作”,项目代号为Y2)。 6.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配备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应当佩戴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三)开展培训考核 1.人员上岗前,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岗前培训,包括: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作业培训;对管理人员开展岗位职责、部门职责培训;对所有管理、作业人员开展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培训;对承担安装、修理、改造、维保、检验检测等外包工作的承包商开展安全培训。 2.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应当具备下列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能力:(1)熟悉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单位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使用要求;(2)具备识别和防控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3)具备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4)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 3.使用单位应当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存档备查,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抽查考核。 四、责任落实“四保障” (一)日常管控 1.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 2.安全员要在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根据《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对设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时上报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总监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3.安全总监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4.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二)双重预防 1.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双重预防工作体系,制定完善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各岗人员的职责、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等。 2.使用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特点,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3.要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风险点逐一登记,并根据各风险点的风险情况,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形成风险管控清单。 4.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特种设备场所(位置)应设置风险警示牌,并向有关人员发放风险告知卡。 5.使用单位要进行隐患排查、登记、治理、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 (三)应急预案 1.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救援设备和急救物品。 2.使用单位应当对每台(套)大型游乐设施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每年对每台设备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并对应急演练情况记录,形成档案。 3.使用单位应当加强救援设备、急救物品的存放和管理,并对救援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4.对于飞行塔类大型游乐设施中非液压提升的高空飞翔设备,应当配备相应的高空救援装置,或者与具备相应能力的救援机构建立协调机制并开展联合应急演练,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快速开展应急救援。 5.使用单位在发生大型游乐设施突发事件或事故后,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抢救,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事件或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规定保护现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四)档案管理 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应当对设备逐台建立技术档案。档案材料主要包括: 1.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 2.设计、制造和安装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出厂文件、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复印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主要受力部件及重要焊缝无损检测报告(含缺陷返修记录)、配套的机电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设备自检报告、设备运行试验记录、安装质量证明、大型游乐设施产品质量合格证、监督检验报告和证书; 3.改造、修理方案、材料证明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如有); 4.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6.主要受力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 7.设备故障、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 8.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 9.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记录; 10.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作业指导文件; 11.延长使用期限的安全评估报告(如有)。 抄送:市文化旅游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体育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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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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