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 索取号 | AC60402152026311 | 文 号 | 沪市监特种2026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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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日期 | 2026-04-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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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2025年度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局对本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2025年度证后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投诉举报、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495家获证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抽查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单位40家。 (一)生产和充装单位监督检查情况。 2025年共监督检查生产和充装单位472家。其中,锅炉制造、安装(含修理、改造)单位20家,压力管道设计、元件制造和安装单位203家,压力容器设计、生产单位46家,充装单位28家,安全附件生产单位5家,电梯制造、安装单位80家,起重机械生产、安装单位51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修、生产单位39家。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资源条件方面。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未涵盖TS证上的许可项目,厂房租赁期限未覆盖许可证的有效期,许可证办公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营业执照上住所与许可证书上的住所地址不一致;技术人员和持证人员不满足许可项目的要求,少数单位提供的人员缴金记录不全;无损检测人员未办理注册,无损检测责任人未覆盖许可证的有效期,部分企业缺质量体系人员交金记录。部分计量器具未提供校准证书。 2.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安全性能方面。 主要负责人、质保工程师、质量安全总监、质控系统责任人、质量安全员的职权,不符合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2号修改单M1.2.3的规定。未见无损检测等分包协议及合格供方评定记录;未见无损检测射线检测工艺和合同评审记录;生产质量计划不满足许可规则要求。现场气瓶未按照标识的区域堆放,充装记录中的充装人员和检查人员的岗位与任命书中任命的岗位不一致。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共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气瓶检验、安全阀校验机构及无损检测机构23家。其中,综合类检验机构3家、气瓶检验机构8家、安全阀校验机构7家、无损检测机构5家。主要发现问题如下: 1.综合类检验机构 个别机构的检验员数量不满足核准要求。未对仪器设备的校准结果进行确认或确认记录缺少依据,个别机构缺少内审计划,未对发现的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个别机构的无损检测分包未按体系文件规定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验方案内容不全以及三级签字不规范;抽查的部分检验记录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记录内容与报告不一致。 2.气瓶检验机构。 部分机构体系文件未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及时修订,体系文件有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规定要求。个别机构人员退休后,招聘的审批人员年限未达到新规要求年限。 3.安全阀校验机构 部分机构未提供有效的安全阀校验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部审核人员的培训见证资料。个别机构场地、专用瓶库不符合要求;检测用工装缺少标识,未建立台账。个别机构作业指导书不符合现行法规要求,未依据质量手册运行质量体系,校验系统及工作记录存在瑕疵。 4.无损检测机构。 个别检测机构设备、无损检测试块未按国家法规标准进行校准。检测报告、检测记录填写不规范,缺少检测示意图,个别检测记录的依据引用错误,个别机构抽查的检验项目未见报告发放记录,试块保存不合规,个别报告及记录中的数据不一致。 二、对存在问题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上海原田机械模具有限公司因技术人员数量不符合特种设备许可条件的问题,被立案处罚35000元。上海松江精心气体站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开展充装前后检查等质保体系运行方面的问题,被立案处罚110000元。(见附件1) (二)因不具备相应许可项目规定的许可条件或者实际生产已经停止,上海森松制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37家单位主动注销行政许可。(见附件2) (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的溧阳市立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30家单位予以通报,并列入下一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名单。(见附件3)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2025年度证后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整改闭环,及时报送整改资料。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对整改内容进行回头看,逾期未报送整改报告或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严肃处理。 (二)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高度重视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严格确保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做到及时记录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市局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监督抽查,对不符合核准条件的检验检测、校验机构,依法依规暂停或撤销其相应资格。 (三)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针对附件3中问题较为集中的生产单位,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从严查处,确保发证单位依法合规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工作。 附件: 1.依法立案和注销行政许可的单位 2.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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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FW20260313005703.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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