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13-2023-011 文    号 沪市监产质20230192号
产生日期 2023-04-26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建设管理部门(含特定地区管委会)、消防救援支队(含化学工业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总队水上、轨道交通支队),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用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部门协作,结合《上海市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工作方案》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消防救援总队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本市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建设和使用等各领域环节,市场监管、公安、建设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实化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底。

三、工作任务

(一)对生产和流通领域消防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在本市生产、销售领域组织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包括防火门、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火灾报警产品、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钢结构防火涂料、灭火毯等,其中防火门列入长三角联动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辖区内的企业严格开展后处理工作。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查处。

(二)对建设领域消防产品开展抽查

市、区建设管理部门(含特定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中使用(安装)的消防产品开展抽查(工作方案另发)。抽查中发现建设工程中存在经判定为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应及时移交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予以查处。建设管理部门对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违法行为应依法处罚,并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

(三)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各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对辖区内社会单位配备和使用的消防产品开展监督抽查,重点对2022年度不合格率较高的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消防软管卷盘、消防水带、消防头盔等消防产品和社会单位从冒牌消防培训机构和人员处购买的消防产品开展抽查(监督抽查方案另发)。结合市市场监管局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各区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加大对火灾延伸调查对象所在单位或场所使用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对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检验结果抄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并督促社会单位更换不合格批次消防产品,形成监管闭环。

(四)强化行刑衔接

各级市场监管、建设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在日常监督抽查中,发现消防产品系假冒、伪劣且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对于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查,市场监管、建设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应当积极协助配合,联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严重威胁,结合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统筹研究工作方案,精心组织,通过专项监督抽查,提高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发现、更换和销毁一批不合格消防产品,务求取得整治成效,切实形成消防产品全领域的监管闭环。

(二)强化合作,提升工作质效

进一步实化运作各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平台工作机制,各区市场监管局、建设管理部门(含特定地区管委会)、消防救援支队和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应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商消防产品在生产流通、建设及使用领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研商对策。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消防产品,要认真做好责令改正、抄送函告等后续处理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宣传,强化信息报送

专项整治行动中可积极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专项整治的过程和成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2023年10月底前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将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消防救援总队。遇有突发或重要情况须即时报送。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郎敏斐,电话:64220000转2321分机。

市公安局联系人:杨虹娇,电话:22029223。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联系人:浦昊,电话:54614788转4061分机。

市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缪邈,电话:28955512。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68134868408396403.doc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