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关于《上海市商务领域违法行为线索移交与执法协作办法(试行)》

索取号 AC605050020211200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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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3年3月14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商务领域违法行为线索移交与执法协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