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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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19-12-31 | ||
沪市监规范〔2019〕7号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本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本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意见请下载查看)。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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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575342745385324030.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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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稿件:
(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2月1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