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AC6120200-2023-024 文    号 沪市监书20230115号
产生日期 2023-05-15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1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余春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充换电一体柜政策支持,破解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电动自行车作为市民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其安全管理意义重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您的建议具有较强的参考性。经与市应急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房屋管理局研究,答复意见如下:

一、已开展的有关工作

(一)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一是参与国家标准起草制定。指导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等本市有关单位参与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第1部分:技术规范》(GB/T 42236.1—2022)的制订。该标准是换充电柜方面第一个国家技术标准,对于统一产品的质量、性能、接口以及提高产品的本质安全都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二是推动团体标准制订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以来,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指导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制定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和充电器安全要求》等团体标准,以团体标准倡导行业自律。

(二)政策支持和安全管理方面。市消防救援总队推动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2022年全市共新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1263个,为873个既有充电场所改造、加装消防设施。针对网约配送企业骑手充电矛盾突出和伤亡火灾多发的情况,通过检查督导、事故约谈等形式,推动网约配送企业以换电模式解决骑手“充电难”的问题。市房管局自2016年以来,结合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市、区两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平安工程”、“街镇惠民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2019—2022年,市政府连续四年将“为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列入本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实施,市房管局、市住建委、应急局、消防局等部门和相关专业单位,研究制定了本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专项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因地制宜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并落实建后管理主体。截至2022年底,全市1.3万余个住宅小区中,已有1.2万余住宅小区建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有效缓解了居民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难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标准供给。市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引导作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地方标准立项、发布工作。积极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结合市场和创新需求,制定和实施高水平的充换电一体柜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为充换电一体柜推广使用提供标准支撑。同时,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二是加强标准宣贯实施,强化安全监管。市消防救援总队将会同本市相关部门,认真宣贯《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第1部分: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指导基层规范建设换充电柜设施,优先推广选用符合新国标的换充电柜,督促安装单位按照该标准附录中“换电柜、充电柜安装要求”组织实施。同时,高质量推进市委、市政府2023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老旧小区内既有的1000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推动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智慧消防监控信息纳入街镇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管理事项。在居民小区组织开展清楼道堆物、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两清”行动,重点纠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协调本市主流媒体,制作播出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教育节目,普及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和安全使用要求。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市经信委将针对代表提出的充换电一体柜有关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政策,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房管局将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针对有场地建设条件、但尚未建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住宅小区,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有关区结合住宅小区不同场所特点及社区居民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经济、便捷等需求,因地制宜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实现本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建尽建”的总体目标。同时,指导各区房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发现、劝阻、报告职责,不断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1683452000274403.doc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